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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評價泛化 法治意識缺失
//agustinmoreno.com2014-07-14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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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黃月平

  話題嘉賓

  劉作翔(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

  黃明理(河海大學哲學系主任、教授)

  王俊秀(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

  公方彬(國防大學教授)

  涂少彬(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話題緣起

  培養(yǎng)理性平和的社會心態(tài),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項任務,需要切實重視。近些年來,在社會輿論領域尤其是網(wǎng)絡空間存在一種突出的現(xiàn)象,即遇事往往把目光聚焦于道德,看待社會中的問題和事情,不分事由、不查事實、不辨事理,片面地將道德評判絕對化、極端化,似乎道德問題是其它社會問題形成之源,道德導向成為解決所有社會問題的根本,甚至出現(xiàn)了“道德掩蓋事實”、“道德綁架常識”、“道德挾持司法”、“以道德審判代替法律”等現(xiàn)象。這種泛倫理思維夸大了道德的功能,是法治思維缺失的一種表現(xiàn),妨礙了在社會中探尋問題產生的真正原因和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對此,本刊特邀請專家從社會學、倫理學、法學等學科視野談談道德泛化產生的社會原因、背景、歷史淵源及社會影響,并深入辨析道德及道德評價與社會心態(tài)、法律等方面的關系,以期為我們客觀、理性理解社會問題和培養(yǎng)法治思維提供理論支持。

  道德化評判這一思維方式正在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成為民間社會輿論中一種主導性話語和態(tài)勢

  主持人:近些年來有一種現(xiàn)象非常突出,即遇事過分進行道德評價,尤其在網(wǎng)絡上,人們的道德評判更加活躍,怎么看待這種現(xiàn)象?

  涂少彬:近些年來,人們常能在網(wǎng)絡上發(fā)現(xiàn)這樣的現(xiàn)象,許多網(wǎng)民看新聞,只看標題不看內容就對新聞事件進行道德評判。很多網(wǎng)民留言直言不諱,講只看新聞標題便看帖跟帖,對新聞本身并沒有多少興趣,并以此來發(fā)泄個人道德上的好惡,這種道德評價的偏好和過剩現(xiàn)象是一種道德泛化或者說是泛道德主義。

  一些網(wǎng)站也深諳網(wǎng)民的這種道德評價偏好,也對這種道德泛化評價現(xiàn)象推波助瀾,它們常將寶馬、富二代、農民工、邊緣群體等關鍵詞作為新聞標題來吸引網(wǎng)民,進而“占據(jù)”道德制高點,對新聞事件進行道德評判,卻鮮于提供理性分析產品。

  公方彬:當下中國,幾乎每一個人都是道德裁判,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抨擊他人和社會不道德,而生活中自己似乎又很難避免,甚至主動做出不道德的行為,且較少受到良心的譴責。這樣下來,一方面會造就雙重人格,另一方面把大眾帶入集體審丑的狂歡。比如,人們似乎更樂于看到不道德現(xiàn)象,同時想象一切都在不道德之中,并給予道德評判以顯示自己的道德優(yōu)越感。這就是每當不道德事件發(fā)生后,立即泛社會化的原因。

  黃明理:泛道德化評判的基本特征是,在道德外延上將非倫理現(xiàn)象倫理化;在道德評價標準上理想主義化和雙重化;在道德批判方法上將特稱判斷全稱化。尤為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思維方式正在滲透到整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道德淪喪論、政治審丑論、經(jīng)濟崩潰論、文化虛無論、社會生活黑暗論等不絕于耳,這些論調大有成為世俗主導性話語的態(tài)勢。如果任由泛道德化評判思維蔓延,會構成實現(xiàn)中國夢的消極精神阻抗。因此,必須深入研究泛道德思維形成的原因,以便培養(yǎng)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tài),同時為公民道德建設營造健康氛圍。

  法治思維與理性思維是一種專業(yè)能力,并非人人都能擁有,而非理性和情緒化的道德評價又恰恰能得到眾多類似感受人的接受和共鳴,更易于廣泛傳播

  主持人:當前民眾道德評判泛濫,而鮮有運用法治思維,客觀理性看待社會問題相對不足,原因何在?

  涂少彬:道德評價是一種自小便從家庭與社會中習得的人事評價方式。這種方式簡單易學,人們幾乎不用付出金錢與時間成本就能夠進行,這是道德評價泛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這種原因,幾乎人人都擁有成為口頭道德衛(wèi)士的能力。在網(wǎng)絡時代,這種能力成了網(wǎng)絡鍵盤道德衛(wèi)士的能力。

  法治思維與理性思維也是一種能力,不過這種能力的習得成本相對較大。講法治思維首先要懂法,而法不是人人都懂的。在大學里,學生們要耗費四年的時間與不菲的金錢成本才能習得法治思維。

  王俊秀:作為價值觀一部分的道德觀,并非與理性或法治觀截然對立,這種非理性基本上是源于自我中心的道德觀。不能理性看待問題的原因有多種,其中一個方面就是缺乏客觀理性思維和評價的能力,普通受眾這樣,一些缺乏專業(yè)能力的媒體人也如此,因此他們可以用來評價事物的標準就是自身感受的好惡,也就是他們的道德觀。這種好惡判斷就是感性的、情緒化的,而這種非理性和情緒化又恰恰能得到眾多類似感受人的接受和共鳴,成為傳播的基礎。為了銷量、收視率、點擊率,媒體主動迎合,使之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xiàn)象。

  道德泛化其實也是一種心態(tài)失衡,是價值觀缺乏社會共識的折射

  主持人:道德泛化反映了什么樣的社會心態(tài)?

  涂少彬:當前我國處于轉型時期,一些人覺得自己的社會境況與預期相比不夠理想,心態(tài)上存有被剝奪感,進而出現(xiàn)階層怨恨、焦慮浮躁、暴戾哄鬧、嬉皮放任等失衡的社會心態(tài)。而這些失衡的社會心態(tài)使人們習慣性地運用道德來對社會進行自我防衛(wèi),通過道德評價上的發(fā)泄,對自己進行道德上的自我拔高、自我補償與自我滿足,進而重建心態(tài)平衡。

  上述心態(tài)的失衡一方面與轉型社會的利益分配缺陷有關,也與社會成功的定義與評價機制的缺陷有關。當前我國社會成功的含義單一化,金錢與財富幾乎成為定義成功的唯一要素,而這種單一化的成功評價機制使人們的被剝奪感更加強烈。當面對富裕階層中一些人的浮夸與炫耀時,人們便對這些階層進行道德貶低來實現(xiàn)自我防衛(wèi)與自我安撫;同時,人們對弱勢群體也會有一些道德上的評判,這種評判則是力圖建立起自己道德上的優(yōu)越感。

  王俊秀:我在去年出版的《社會心態(tài)藍皮書》的總報告中曾經(jīng)講過,當前社會價值觀共識難以達成。這種所謂的“泛道德化”其實也是缺乏共享價值觀,缺乏社會共識的體現(xiàn)。人們判斷事物的標準來自各自的價值觀,道德觀是價值觀的一個方面,但是由于中國處于快速轉型和社會變革中,利益多元、利益分化,傳統(tǒng)文化和現(xiàn)代文化、中西方文化、不同地域文化對人們的影響不同,加上不同社會、文化背景的差異,每個人的道德觀是不同的,也就是說對于什么是符合道德的,什么是不符合道德的評價標準不同,甚至可能是相反的。這就反映為人們對于和自己不相一致的價值觀念的聲討和審判。另一方面,人們對于不同對象在道德標準的衡量上是不同的,是有遠近親疏的,是不能做到公平對待的,突出的表現(xiàn)就是用嚴格的道德標準要求別人而放任自己。

  道德泛化也含有道德期待,同時也賦予了道德自身的難以承受的社會功能

  主持人:道德泛化現(xiàn)象既然存在一定的現(xiàn)實基礎,那是否也反映了當下中國在轉型期的某種訴求?

  黃明理:在人們普遍渴求道德生活的這一背景狀態(tài)下,不僅對道德現(xiàn)象極其敏感,而且還習慣于給社會生活、活動都抹上道德的色彩,并過于強調道德的社會調節(jié)功能,社會問題和人際矛盾的解決過于倚重人的道德良心,從而對他人和社會總是有著更高的道德期待。因此,對泛道德化批判不應當僅僅從消極和負面意義上予以解讀,它在當下中國的盛行也是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我國社會在進步發(fā)展。

  尤其是,泛道德化評判也是一些人對目前解決日益復雜的社會問題別無良策時無奈的選擇。改革開放30多年的快速發(fā)展帶來了社會的大轉型、利益的大調整和觀念的大轉變,這些轉型、調整與轉變首先需要法制等剛性力量的規(guī)制,可是,由于法制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它對日新月異的新興利益關系的規(guī)范往往還具有滯后性和難以自洽性(如出現(xiàn)自相矛盾或存在極大負面影響),其調節(jié)的效力和內在權威性不高。同時,由于舊道德規(guī)導力減弱,新道德正待艱難成長,出現(xiàn)了暫時的道德無序和真空帶。此時,較為紊亂的社會秩序和人們內心的矛盾與困惑又比較集中地通過道德生活這一社會生活的窗口表現(xiàn)出來,道德問題成為社會持續(xù)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好像道德問題是其它社會問題形成之源,道德導向成為解決所有社會問題的根本。因此,人們便對道德的改進與改善給予了更多的期盼,賦予了道德自身所難以承受的社會功能。

  道德評價的理想化思維傳統(tǒng)以及儒家的德性論、人治論是當今道德泛化現(xiàn)象的重要歷史文化淵源

  主持人:在傳統(tǒng)儒家的禮法思想中,其實就彌漫了一種泛道德化傾向,能否談談儒家文化對泛道德化有哪些影響?

  涂少彬:儒家文化是一部道德文化,這種文化曾廣泛地滲透于中國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中國古代各個王朝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以儒家的道德信條為其價值觀與基本原則的。在法律出現(xiàn)漏洞的時候,儒家的道德信條甚至可以直接用來進行審判。

  盡管當今社會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儒家道德文化的發(fā)展有著自身的社會倫理、心理與經(jīng)濟邏輯,這些邏輯有著自我演變、維護與發(fā)展的功能,它能使得當今社會仍然難以完全與傳統(tǒng)的儒家道德文化進行切割。可以這樣說,儒家的道德文化信條是中國社會道德泛化現(xiàn)象的文化底色。

  黃明理:儒家傳統(tǒng)文化習慣于以道德來規(guī)定人的最高本質,《中庸》說:“仁者,人也!币蚨粌H以德修身成為人生的要務和終極目的,而且,縱然個人的角色是多樣和變化的,其追求是多元的,評價方式和標準也應當是多維度的,不過,千種評價、萬般變化都不離其宗,道德評價是眾多評價中具有統(tǒng)攝性的最終評價。而一般地說,道德評價本身是無法量化的,我國傳統(tǒng)道德并未明確地區(qū)分出道德由低至高的層次性,道德的修煉變成無止境的過程。成圣雖然不可企及卻又是為人所必須追求的理想境界,這樣一來,便形成了人的言行評價的道德化和道德評價的理想化思維傳統(tǒng)。這一思維傳統(tǒng)的力量是如此強大,以致在當代,它仍然在左右著人們。然而,普通人作為被評價者,在理想主義化的標準面前自然是道德上的不合格者。尤其是,在缺乏主體性與理性反思文化傳統(tǒng)的不少中國人那里,自我與他者成為兩極分離的存在,他者只是道德評價的客體,自我卻永遠都是道德評價的唯一主體,掌握著評判他人的高大全的道德標尺,自己卻始終擁有道德上的豁免權。所以,道德憂慮之因總是來自他者而不是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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