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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問題,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通過政府集中力量破解發(fā)展難題,快速沖破改革阻力,形成改革合力,實現了經濟的跨越式發(fā)展。中國經濟能夠持續(xù)高速增長30多年,這個過程中政府功不可沒。但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出現了政府職能越位、錯位、缺位,不適應市場經濟發(fā)展要求的問題,比如行政權力邊界不清、行政權力錯配、行政權力約束較弱等。
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昂喺保唇鉀Q機構職能交叉、政出多門、人浮于事、相互掣肘的現象,解決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提供不足、行政效率低下的問題!胺艡唷,則是解決對經濟活動審批過多、審批程序復雜、審批周期長、效率低的問題。
截至今年3月,本屆政府已先后5次清理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共計416項。與削減審批事項同步的,是“權力清單”制度的建立。近日,國務院公開了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涵蓋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各部門目前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235項!胺o授權皆禁止”的行政執(zhí)法原則,從中央政府到地方全面鋪開。
簡政放權,是“做減法”與“做加法”的有機統(tǒng)一。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處理好行政權力的“進退”問題。譬如,切斷政府干預企業(yè)微觀活動這只“手”,是做減法;加強政府公共服務這只“手”,是做加法。二者的有機統(tǒng)一,是政府轉變職能的基礎,是權力配置有序化的過程,也是激發(fā)市場活力、增強發(fā)展動力的過程。
“放權”并不是放任,而是要加強事中和事后監(jiān)督;“放權”更不是撒手不管,而是要依法管理。事實上,“放權”對政府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很多國家認為,政府不能撒手不管,應當適度地找平衡,一方面發(fā)揮市場作用,另一方面發(fā)揮政府的作用,政府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才是最佳境界。
政府權力、職能是有邊界的,它不是無限政府,而是有限責任政府。因此,政府不能只被動地當“守夜人”,不能像過去的“守夜人”那樣不干預經濟和社會,但干預也不可過度。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就是市場機制能解決的政府就不要干預,當市場失靈或有市場解決不了的問題時,如創(chuàng)造良好發(fā)展環(huán)境、提供優(yōu)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就需要政府來解決。
實際上,在簡政放權的過程中,政府如果能夠做到合理的有收有放,完全可以把市場帶到更高效、更順暢、更普惠的軌道上來,讓市場更好地發(fā)揮作用。
政府通過行政審批的改革,釋放市場的活力,同時,行政改革和政府決策將通過約束、激勵、引導、促進等方式影響著市場發(fā)展的方向,也決定著市場效益“蛋糕”的大小和分配。市場是“看不見的手”,政府是“看得見的手”,兩只手相互搭配才能良性發(fā)展。
我國行政體制改革從1982年啟動至今,其一大成果即促進了政府結構發(fā)生根本性變化,例如當年管理機械工業(yè)的部門共有9個之多,而現在代之以由協(xié)會進行行業(yè)自律管理。做好簡政放權的加減法,一方面需要明晰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凡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另一方面需要厘清政府與社會的邊界,把政府包攬的一些社會事務交給社會。
如果簡政放權不到位,市場仍然門檻過高,則市場機制仍然無法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如果社會組織沒有更多的自主權,那么社會組織也很難承擔起社會賦予它的責任。所以,政府如何把該管的管好,把不該管的放出去,達到收放平衡,既需要勇氣更需要智慧。只有把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理清楚,激發(fā)起市場和社會的活力,經濟社會發(fā)展才是良性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