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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民主的第三境界
民主是個過程,是分階段的。民主不是盡善盡美的制度,只是人間尚未找到比民主更好的制度,那么,相對地講,民主就是當今最好的制度,F(xiàn)在被人稱為民主的國家大多處于民主的第二境界,有的處于第一境界。今天刻畫出第三境界的輪廓,有助于人們站在未來看今天,從而增強民主自覺,加快民主進程。民主第三境界的主要特征是:政府縮微化,非政府組織普及化;政府的管理規(guī)則與民眾行為規(guī)則相銜接,公權(quán)力與私權(quán)力能互補;官民合一,實行義務官員制;一國之內(nèi)的民主將過渡為“天下為公”的全球民主。
“民主”一詞自從在《左傳》和古希臘閃亮出現(xiàn)以后,兩千年間沒有變成現(xiàn)實。民眾在古羅馬仍為奴隸,在封建國家仍為被壓迫、被剝削的農(nóng)民。
近代民主的第一境界是“人治民主”。如果這個國家的領袖講民主,民眾就會享有一點民主。如果這個領袖臉一變,像拿破侖那樣,后來稱了帝,民主就化為烏有。“人治民主”是脆弱的。
在民主的第二境界:“法治民主”的社會中,普遍有這樣一些敬畏:“總統(tǒng)怕議員,議員怕百姓”,因為總統(tǒng)要聽議員的,議員得聽百姓的,不聽百姓的就當不成議員;“官員怕傳媒”,是因為傳媒是喉舌,而這喉舌是長在百姓嘴里的。至于法律就更不用講了,它是多數(shù)人意志的體現(xiàn)。因此,說到底,以總統(tǒng)為統(tǒng)帥的官員怕百姓。官員怕百姓,是好事情,是民主的表現(xiàn),是官場文明的第二境界。反之,如果是百姓怕官員,那么,這個社會一定是專制的,至少是缺少民主的。怕,絕不是像老鼠見貓那樣怕。怕,是生活語言,是通俗說法,用邏輯語言,就是公民第一,就是由民做主,不是由官做主,甚至也不完全是替民做主。官員完全是以民之主為主。官員只能是民眾的公仆,不是高高在上的老爺。
正如西方有人說,官員有“三怕”:一怕議員,二怕傳媒,三怕百姓。也有人說,是“四怕”,還應當加個“怕法規(guī)”。這無疑是對的。人,尤其是當官的人應該敬畏法律,特別是要敬畏作為母法的憲法。不僅應當加上“法治”這一條,而且應當把它置于第一條。從官民關(guān)系上說,官員有三怕、四怕,這種“以法治國”的“法治民主”是民主的“中級階段”,即“第二境界”的一個特征。
。ㄗ髡撸亨噦ブ,上海大學教授 《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5期 小玉/摘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