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2
心無利祿此身輕
艱難歲月并沒有磨滅許老對憲法學的愛與忠誠。1977年10月,中央決定修改“文革”中制定的1975年憲法,許老為此大膽建言。在時任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吳德主持的修憲座談會上,許老力主恢復設置國家主席職位,并以30多分鐘論據扎實的發(fā)言使全場震動。了解“文革”歷史的人們都知道,圍繞著“國家主席”的設與廢,曾經的國家主席劉少奇栽了大跟頭,從而使這個議題成為禁區(qū)。當時就有一位與會的“凡是派”站出來反對說:“毛主席說過不設國家主席,所以不應當設!痹谀欠N背景下,許老的意見自然不會被采納。但許老毫不氣餒,還寫了一首詩:“野夫好發(fā)不同聲,急雨催風四座傾。莫道鬢毛堆白雪,心無利祿此身輕!贝撕,許老仍然堅持從完整而健全的憲法體系的立場反復申說,并形成了多篇論文,還寫了一本《國家元首》的專著,為恢復憲法學的歷史地位作出了突出貢獻。
功夫不負有心人,1980年,中央決定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再度啟動修憲工作,并在9月17日抽調許老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開始了長達29個月的制憲工作。許老指出,要使人民代表大會成為真正的權力機關,就必須具備兩個最根本的條件:第一,人大不應虛設,而應享有實際權力;第二,人大不能脫離群眾,要真正能夠完整地正確地代表人民的意志。他還建議人民代表大會要每年定期召開,并為人大代表“聘請各類專家充任顧問或者助手”,同時“參照外國建立國會圖書館的經驗,成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檔案館和圖書資料中心,為人民代表服務”。許老把提升人大代表素質擺到了突出位置,他說:“我們的國家多難,人民有許多話要說,過去張志新、遇羅克等普通群眾說出了人民想說的話,我們的人民代表當然更應該挺身而出,頂住不管來自何方的壓力,處處為人民的利益而呼喊。凡此種種,說明了提高代表的思想,加強代表的責任感,使代表具有真正為人民服務的優(yōu)良的素質,是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個關鍵性環(huán)節(jié)。”這樣的真知灼見,在當時不僅啟蒙了民眾和學界,也為制定一部好的憲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
許老曾告訴我,他至今最懷念和敬重的領導人就是彭真,而彭真對中國的立憲事業(yè)貢獻巨大。1981年胡喬木因病住院后,秘書處就直接由彭真領導,全體人員進駐玉泉山,夜以繼日地開展工作。許老常被彭真叫到辦公室討論憲法問題直到深夜。1981年7月,彭真就《憲法》修改問題給中央寫了一個報告,認為1978年《憲法》過于簡單,不如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進行修改。這個意見被中央采納,意味著規(guī)定“全面專政”的1975年憲法和規(guī)定“無產階級專政”的1978年憲法都將被繞開,而直接回到建國立憲時期的《共同綱領》和1954年憲法精神的基礎之上重新制憲。彭真認為,新憲法要“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設機構成為有權威的人民權力機關”,通過采取擴大常委會職權、發(fā)揮常委會作用等辦法,要使它最管用。鑒于“文革”的教訓,彭真力主把“禁止非法拘禁,禁止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公民的基本權利”擺在憲法的突出位置,而且把基層民主自治制度寫進了憲法。新憲法還采納了“恢復設置國家主席”的建議,完善了我國的憲制體系。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實踐證明,現行憲法是一部符合我國國情的好憲法!蓖瑫r,這部“好憲法”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唯一一部長期發(fā)揮作用并為改革開放事業(yè)保駕護航的“改革憲法”。
窺一斑而知全豹。我們應當永遠銘記,在1982年憲法里,融入著許老等一大批法律人士的愛與忠誠。
3
情系港澳臺的憲法學者
在我的心目中,許老不僅具有深厚學識功力與遠見洞察,且不唱高調、嚴謹務實。在許老以愛國主義情懷為主軸貫穿始終的立憲活動、憲法教育、憲法普及、憲法實施等行為中,忠誠于憲法精神、忠誠于人民、忠誠于共和國、忠誠于黨的事業(yè)正是其作為中國憲法學泰斗的氣節(jié)所在。
許老一生與憲法結下了不解之緣。他不僅參與了1954年憲法、1982年憲法的制定,而且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的起草委員會委員。1992年,許老曾說:“1985年,我被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并進入秘書處工作;1988年,我又被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同時也是秘書處成員。這十多年來的工作是實際的、具體的,而且專業(yè)性是很強的!彼鴮ξ艺f,能夠有機會參與這些立憲立法工作,對于憲法學者而言,更多的是責任,最需要的是溝通和智慧。許老為這兩部基本法的制定夙夜在憲,殫精竭慮,并與港澳各界廣泛溝通,對中外憲法理論了然于胸,發(fā)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并最終帶著無比欣慰和自豪的心情現場見證了香港和澳門回歸儀式。我曾好奇地詢問許老,在那一刻想得最多的是什么?許老說: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國兩制”是一個偉大的構想,同時也琢磨,“一國兩制”應該成為我國憲法所規(guī)定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受到憲法的切實保障,讓憲法在祖國統(tǒng)一中發(fā)揮不可替代的樞紐功能。
許老對促進兩岸和平統(tǒng)一事業(yè)也投入了大量心血。他為破解“法理臺獨”問題做了很深入的研究,并積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他撰文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是和平法,而不是戰(zhàn)爭法。”對其立法精神做了準確解讀。
4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
許老常說,憲法是保證和規(guī)范權力的正常運行、保障人民權利和利益的有力武器,憲法應當生活化,進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成為他們的守護神。他還指出,在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建設和發(fā)展中,憲法始終起著統(tǒng)帥作用,體現政治體制改革的成果和趨勢。他舉例說,自1993年第七條憲法修正案通過之后,規(guī)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1999年第十四條憲法修正案規(guī)定“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之后,物權的概念才逐漸得到社會認可,物權立法也隨之加快了步伐。2007年通過的《物權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guī)定:“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fā)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笨梢姡瑧椃ㄗ陨淼陌l(fā)展與完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fā)展與完善的一個重要條件。因此,他認為,憲法的制定或修訂理應更具有政治遠見,既要適當超越現階段的局限性,又要能具有可行性。同時,要以違憲審查機制促進憲法實施,切實保障改革開放的成果。
如果說,上世紀80年代,許老的注意力主要在立憲(包括起草基本法)方面,那么從90年代開始,許老即撰文呼吁憲法實施、憲法監(jiān)督。他指出,在草擬1982年憲法時,秘書處的同志曾搞過一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憲法委員會的方案,但該方案未被采納。1983年后,王叔文等30名全國人大代表曾聯(lián)名提案,建議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設立憲法委員會,但亦未獲確定性的答復。后來在《監(jiān)督法》的起草過程中,雖然曾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憲法監(jiān)督委員會的構思,但亦沒有成功。1993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在提交給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的《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的說明》中曾這樣說過:“有的建議,在第70條中增加規(guī)定全國人大設立憲法監(jiān)督委員會的內容!痹撐募又f:“根據憲法第70條的規(guī)定,全國人大可以設立專門委員會性質的憲法監(jiān)督委員會,憲法可以不再作規(guī)定。” 1998年6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辦法制講座,第一講就邀請許老主講,而許老講課主題即《我國憲法與憲法的實施》。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在聽講之后指出:依法治國,歸根到底就是依照憲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把憲法的實施擺在首要位置。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該法第90條、第91條規(guī)定了誰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違憲審查的要求或者建議,還規(guī)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及處理的具體程序。但許老認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專門的憲法監(jiān)督委員會仍然是很必要的。認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的憲法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違憲問題的政治審查,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違憲問題的司法審查,在堅持人大更高權威的前提下,也是可供研究探討的問題。
2002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組織第一次集體學習,邀請了許老和我的恩師——武漢大學憲法學教授周葉中到中南海為常委們講課,題目是“認真貫徹實施憲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2004年9月,胡錦濤在《首都各界紀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依憲執(zhí)政!
2011年在我第一次拜見許老的時候,許老就曾指出,吳邦國委員長說“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那么憲法的生命力不也在于實施嗎?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進一步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薄皯椃ǖ母谟谌嗣癜l(fā)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2013年1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在不久后的一次電話交流里,許老對這些新的提法都深表贊同,并說過一句“空談誤國,行憲興邦”的話,令我印象深刻。
許老生前發(fā)表的最后一篇文章,是2013年10月20日在《人民日報》發(fā)表的題為《憲法學研究要彰顯中國精神》的文章。文章指出:憲法學界的辯論和不同觀點的交鋒時有發(fā)生,問題是,在當前環(huán)境下,憲法學研究應當怎樣找到突破口,進行真正學術上的建樹,以繁榮憲法學這塊園地?這是值得深思的。他認為,憲法學的理論觀點來源于實踐,又需要回到實踐中接受實踐的進一步檢驗,在實踐中完善和發(fā)展。在這個過程中,應充分重視和利用我國法律文化資源,對博大精深的中華傳統(tǒng)法律文化作出新的發(fā)掘整理,對那些有利于法治建設的積極因素進行科學梳理,使之成為憲法學中國精神的要素。在我隨后和許老的一次電話交談中,許老承認,這個觀點和他在2008年的論文思路一脈相承。這不禁讓我想起1990年10月1日,許老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參觀完杰弗遜紀念堂后,口占七絕四句:“圓廳敞闊立金身,手執(zhí)憲章瞿有神。我亦草書根本法,從來筆下不輸人”。
2014年3月3日下午,許老在家里接受了鳳凰衛(wèi)視關于新中國憲法發(fā)展問題的錄像采訪,進行了近兩個小時,沒想到三小時后,許老就突發(fā)疾病搶救無效,于當天夜里11:59遽然離世,令整個憲法學界痛心不已!行文至此,念及許老對我教誨、信任、提攜之恩,憋悶和憂傷之情無人可訴,唯有淚千行。最后,還是讓我們再來重溫許老在《學而言憲》中的那段話:“我只能實踐古人所說的‘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倘若幸而來日尚多,且能保持健康的話,我將繼續(xù)奮力,攀登學術高峰,為我畢生從事的專業(yè)鞠躬盡瘁。”
許崇德先生“忠誠憲法,堅持真理,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治學精神,值得我們后學永遠學習。
華炳嘯含淚撰于西北大學桃園
2014年3月9日凌晨6時
。ㄗ髡呦滴鞅贝髮W政治傳播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