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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大申
編者的話 正名
名不正,則言不順。正名,看起來是說話、做事的開端。
這些天,很多人忙著正名。在東莞查封涉黃娛樂場所后,有當地政府官員覺得委屈,稱“性都”、“血汗工廠”、“東方斯巴達”等說法是對東莞的偏見。為“東莞正名”也成為網絡上一個頗為熱鬧的話題。同樣,關于中國是否成為“最大假貨實體市場”時,無論學界,還是民間,都有很多為之“正名”的聲音。
所謂正名,從字面理解,應是辨正名稱或名分,還事情一個真相,但回顧這些年不絕于耳的正名之聲,似乎有一個特點:即自覺受委屈的一方,要討個說法。其實,這更接近于“辯誣”的語義,即對無理指責進行辯解。如果從管理學角度理解,這倒很像是具有知名度的一方在追求美譽度——希望通過“正名”,重獲公眾的信任、好感和接納。
從歷史看,名譽的好壞沉浮,本身就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一個世紀前,狄更斯筆下的倫敦曾有“霧都”之稱,但今天的英國首都已洗去此污名,成為歐洲最受年輕人喜愛的活力之都。反之,美國底特律曾是名聞遐邇的“汽車城”,而如今隨著車廠倒閉、樓市縮水,蛻變?yōu)橐蛔胺缸镏肌薄R粋城市,乃至國家聲譽的好壞,取決于其經濟、文化、社會發(fā)展水平,而非逞口舌、打嘴仗后賺來的“口碑”。
如何理解這一動態(tài)過程,不妨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天行有常,萬事都在變,要看到事物發(fā)展的趨勢,不要以事物在一個階段呈現的面貌就蓋棺論定;二是在感到“委屈”時不用忙著辯白,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真抓實干,總有實至名歸的一天。
畢竟,名不是靠說出來的,是靠做出來的。少說正名話,多干正名事,這才是最好的正名方式。
聲音
@對于中國的非官方智庫而言,首先是要活下來。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朱旭峰表示,相對官方智庫,民間智庫在影響政府渠道方面存在先天劣勢,但這不能說是政府歧視,“現在阻礙民間智庫發(fā)展的主要瓶頸是無法吸引優(yōu)秀、年輕的研究人才。這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不然民間智庫很難產生優(yōu)質的知識產品!
@美國很可能正在邁向“唐頓莊園式經濟體”(Downton Abbey economy)。
——哈佛大學前校長、美國前財政部長勞倫斯·薩默斯日前撰文指出,美國經濟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不平等,“收入最高的1%人群所獲收入占所有人群總收入的比例已大幅上升,越來越大比例的產出轉化為了利潤。實際工資停滯不前,家庭收入增速不及生產率增速!
@這是學監(jiān)選舉中的一個紀錄。
——語出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管理委員會秘書長大衛(wèi)·紐維爾。在上周進行的學監(jiān)選舉中,美國“棱鏡門”揭秘者斯諾登被選舉為格拉斯哥大學學監(jiān)。在首輪投票中,斯諾登就獲得3124票,第二輪獲得3347票,比得票第二的蘇格蘭圣公會牧師凱爾文·霍爾茲沃思多出近2000票。
@鄧小平是一個偉人,他引領貧困的中國發(fā)展成今天的模樣,成為世界最強大的經濟體指日可待。如果沒有鄧小平,中國有可能重走蘇聯(lián)的老路。
——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在回答“您最崇拜哪些領導人”時如是說。今年2月19日,是鄧小平逝世17周年紀念日。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一個新概念。加上“現代”兩字,突出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時代性、創(chuàng)新性和開放性要求。這是黨中央對新時期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的新任務。這一任務的提出,為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明了新的發(fā)展方向。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內涵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是現代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F代社會中的所謂公共服務,是指建立在一定社會共識基礎上,由政府主導提供的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fā)展基本需求的各類服務。如基本公共教育、公共衛(wèi)生、基本醫(yī)療服務、基本社會保障、勞動就業(yè)服務等。這些服務的水平應大體上與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發(fā)展階段相適應。判斷一種服務是否屬于公共服務,關鍵在于其提供主體及其使用的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性質。
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利,是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出發(fā)點和價值基礎。公民基本文化權利包括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享受文化發(fā)展成果的權利、開展文化活動及文化創(chuàng)造的權利和文化創(chuàng)造成果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屬于公民的基本權利,向公民和社會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是現代政府的職責和施政重要目標之一。
提供基本文化服務,滿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基本任務。所謂“基本文化服務”,首先不是滿足公民所有的文化需求。在現階段,國家界定的基本文化服務范圍主要包括看電視、聽廣播、讀書看報、進行公共文化鑒賞、參與公共文化活動等方面。公民多樣化、多層次的文化需求則主要由市場來滿足。若是將應由市場來提供的服務變成由政府支付的公共服務,就是混淆了服務的性質。其次,“基本文化服務”滿足的不是個別人或少數人的需求,而是社會的公共文化需求。正如修路、架橋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物品一樣,建公共閱報欄,建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滿足的也是社會的公共文化需求,是社會普遍受益的。再次,“基本文化服務”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覆蓋面和優(yōu)先事項安排是隨著經濟社會和文化發(fā)展水平的提高而動態(tài)發(fā)展的。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之“現代”,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層面:
在基本文化理念層面,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文化發(fā)展為了人民、文化發(fā)展依靠人民、文化發(fā)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尊重人民群眾在文化建設中的主體地位,發(fā)揮人民群眾在文化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引導群眾在文化建設中自我表現、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充分發(fā)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在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密切社會公共交往、促進社會共識、培養(yǎng)現代公民、培育核心價值方面的積極作用。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方面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休閑娛樂需要、獲取信息的需要和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需要,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通過各類公共文化活動,形成公共文化空間和公共文化生活,促進對社會公共價值和核心價值的認同,提升全民族精神文化生活的質量。
在制度建設層面,一是建立法治框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各種制度與程序安排,須通過法律形式確定下來,確立有關各方共同遵守的規(guī)則與行為規(guī)范。對有關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類公共組織機構、各類非營利社會組織以及市場組織,須予以不同的法律地位、法定權限與責任,在充分發(fā)揮其各自職能的同時給予必要的制約與限制。二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參與機制,創(chuàng)造條件鼓勵各類主體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政府和社會、市場之間的適度平衡和良性互動關系,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fā)展。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方式須從僅僅依靠政府提供的單一方式向多種方式轉變,逐步實現由政府、企業(yè)、非營利組織和廣大公民共同來提供,這也是現代公共文化服務與傳統(tǒng)公共文化服務的不同之處。如果說,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那么,文化體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各類文化主體的關系,其中包括公共文化主體和文化市場主體。三是引入競爭機制,發(fā)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也須實行競爭,但競爭的條件應該對各類服務主體都是公平公正的。
在現代技術運用層面,要充分利用現代數字網絡技術,推進數字化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建設,如數字公共文化服務平臺、數字網絡化文化信息管理系統(tǒng)、特色資源數據庫等,以有效整合各類文化資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務的效能。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基本特征
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從“管理”到“治理”,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蘊含著極為重大的變革意義。所謂治理,一是強調法治基礎,二是強調政府職能轉變,三是強調多元主體協(xié)同合作,特別是要確立社會作為公共事務治理主體的地位。按照現代治理理念,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應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服務目標均等化:均等化是現代公共文化服務的基本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對于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科學文化素養(yǎng),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首先是一個相對概念。均等化的政策目標是要求逐步建立城鄉(xiāng)一體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促進公共文化資源在城鄉(xiāng)之間、區(qū)域之間均衡配置,縮小地區(qū)之間、城鄉(xiāng)之間和社會群體之間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差距,確保所有社會成員都能夠平等享有水平大致相當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權利,特別是農村和老少邊窮地區(qū)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有明顯提高。但是,均等化是相對均等而非絕對均等,這一目標并不意味著公共文化服務的簡單平均化和無差異化。其次,均等化應該是在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意義上的均等化,具有“保基本”和“托底”的性質。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任何公共文化服務高端化、國際化的口號都需要謹慎。再次,均等化也是一個動態(tài)發(fā)展的概念,在不同階段具有不同標準和內容。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的不平衡和公共財政的有限性等因素,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是個長期的過程。在政府財力相對有限的情況下,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應分層次、分階段進行,不同的階段應該有不同的均等化標準和目標。目前首先應當著重滿足的是現階段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化供給。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的一個基本前提,是要有一個全國基本統(tǒng)一的服務標準體系。標準化是達成均等化目標的手段;竟卜⻊諛藴剩侵冈谝欢〞r期內為實現既定目標而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所制定的包括服務范圍、服務項目、保障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標準,以及技術和管理等相關規(guī)范。中國是一個大國,地域廣闊,不同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水平、生活方式等差異較大,應當有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兩個層面,有國家強制性標準和地方選擇性標準兩個內容。國家制定統(tǒng)一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各地在實施國家統(tǒng)一基本標準的基礎上,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qū)的基本服務標準。同時,建立健全基本服務標準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
供給主體多元化: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與供給是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最基本的制度安排,這種制度安排決定了現代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及整體運行模式。在傳統(tǒng)體制中,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務的唯一供給主體,而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里,政府依然負有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首要責任,但政府主導并不等于政府包辦,并不意味著政府就是公共文化服務的唯一供給主體。比如在全國各地逐步興起的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模式中,政府就不是直接履行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而是將可以社會化的一部分服務轉為購買和監(jiān)管,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形成了新的契約合作關系,從而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效率。供給主體多元化的必要性在于,即使是公共文化產品的消費,也具有“選擇性”的特點,政府也有可能提供公眾不需要的公共產品而浪費公共資源,就像市場存在“失靈”現象一樣,政府也有可能“失靈”。此外,政府受能力和預算制約,不可能包攬所有的公共文化服務。因此,必須創(chuàng)新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方式,實現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所要求的:“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fā)展。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边@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文化服務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克服傳統(tǒng)體制供給不足、水平不均、質量偏低、效率低下等弊端的必然要求。構建國家、市場、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建立政府與各類文化非營利組織和市場組織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這既是實現國家治理結構的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必由之路。
運行機制民主化:運行機制民主化是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體現公共性和提高服務績效的必然要求。民主原則須貫穿從公民基本文化權利到國家保障公共文化服務提供的各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從事公共服務供給的各類機構應貫徹開放透明的原則,強化社會公眾對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及運行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增加決策透明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明確不同文化事業(yè)單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yè)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其核心思想就是要通過建立健全我國公共文化服務的民主管理體制,來確保公共文化服務單位不偏離自身的公益屬性,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的質量和績效。通過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各個利益相關者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吸納社會各界代表和群眾廣泛參與,來構建以公益目標為導向、內部激勵機制完善、外部監(jiān)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實現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三方的有效制衡,最終形成公共文化服務單位獨立運作、自我發(fā)展、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運行新機制。與此同時,逐步提高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
公共服務高效化:不斷提高服務效能是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發(fā)展目標之一。首先必須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公共文化服務提供機制,轉變傳統(tǒng)的自上而下的單一供給方式,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公共文化服務需求表達機制,根據群眾實際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務。這就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所要求的,“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推動文化惠民項目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惟有如此,才有可能確保公共服務的有效性。其次要切實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和服務能力建設,促進全社會公共文化資源共建共享,加強公共文化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提高,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創(chuàng)新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模式,引入競爭機制,積極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形成多元參與、公平競爭的格局,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四是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信息化水平,積極構建數字化公共文化資源庫和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加強公共文化信息系統(tǒng)建設,促進公共文化信息資源整合共享。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管理效率,創(chuàng)新服務模式,促進管理方法和服務技能的現代化。
管理體系法治化:法治化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核心。傳統(tǒng)管理體制以人治和行政化為主要特征,而現代治理以法治化和制度化為核心內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要現代化,整個管理體系就必須法治化。因此,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法律法規(guī)體系,明確各級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務責任和各類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主體的權利、責任,制定相關工作規(guī)則、工作程序和行為規(guī)范,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法治保障。比如,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fā)展,需要建立健全各類文化社會組織的培育、支持、監(jiān)管等機制;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鼓勵各類文化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按照法律規(guī)范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明確社區(qū)公共文化服務自我管理的職能范圍、管理規(guī)范程序、責任承擔形式等機制。再比如,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需要法律、監(jiān)管體制等一系列的制度條件來保障,要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法律,建立規(guī)范的采購程序和制度,確定違約責任的處理程序和辦法,建立合同出現糾紛時的法律仲裁制度,建立政府采購的社會監(jiān)督機制等,把政府采購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項目、方式、途徑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使之納入法治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軌道。
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上述五個基本特征中,均等化和高效化屬于發(fā)展目標范疇,多元化和民主化屬于體制機制范疇,法治化屬于制度保障范疇。這些基本特征相互聯(lián)系、相互作用,共同影響著整個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制度安排。目標已經明確,藍圖已經繪就,我國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將惠及億萬人民。
(作者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