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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日記為何易失真
葉匡政//agustinmoreno.com2014-06-10來源:深圳特區(q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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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判一部日記的價值,與評判其他作品不同,關鍵看它是不是為自己而寫。是有心傳世,還是毫不避諱地與自己談話,讓日記總是游走在真實與失真之間。

  從“結繩記事”起,就算有了日記,“記事”是為了拒絕遺忘。陸游的《老學庵筆記》,提到“黃魯直有日記,謂之家乘,至宜州猶不輟書”,黃庭堅那時把日記稱為“家乘”,這可視為私人日記之始。日記與回憶錄不同,它是一種個人的、私密的文體,所以評判一部日記的價值,與評判其他作品不同,關鍵看它是不是為自己而寫。是有心傳世,還是毫不避諱地與自己談話,讓日記總是游走在真實與失真之間。

  研究魯迅日記的人很多,讀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魯迅日記中1932年1月31日為何空白一事,包括此后5天,魯迅也只寫了“失記”二字。原來“一·二八”事變后,日本兵四處搜捕抗日志士,魯迅為避難住進了內山書店。這幾天他的感覺肯定尷尬,日本人在侵略,但自己不得不和日本人生活在一起。他當時甚至不好意思告訴任何朋友,直到外間傳出“魯迅失蹤”的消息,他才出面解釋。魯迅在另一篇談文人尺牘的文章中感嘆道“害得名人連寫日記和信也不敢隨隨便便”,確屬有感而發(fā)。

  按說日記是隱秘的私人文本,可毫無顧忌地面對自己的靈魂,隨心所欲地述說。真正的日記作者,內心深處都隱匿著一種孤獨感,才會有自我傾訴的欲望。這種自閉的文體,本不期望與他人對話,所以寫作者意識不到讀者的存在,才是正常狀態(tài)。但事實并非如此,因為有親友或公眾這些可能的“讀者”在場,使寫作者一旦訴諸文字,就會有刻意修飾的意識。

  日記文本,一直存這種悖論,它的價值在于隔絕與外界的交流,人對自己的秘密有言說沖動,所謂秘密或隱私,就是指它對外的不可言說性。但文字本身又有交流屬性,一旦白紙黑字記下來了,就有可能成為別人窺視自己的證據。所以,真誠的日記作者,肯定會在抗拒交流和警惕讀者這種矛盾心態(tài)中掙扎。

  魯迅對此也有過認知:“一個人言行,總有一部分愿意別人知道,或者不妨給別人知道,但有一部分則不然”,然而人的脾氣“又偏愛知道別人不肯給人知道的一部分”。 日記作者心目中可能的讀者,往往決定了日記被修飾的方向。

  可以說,中國流傳出來許多現當代名人日記,多數都是變異的日記,也就是說寫時就有“立此存照”的想法。如胡適日記,一般被看作研究中國近現代文化史的一部重要文獻,他曾與美國的韋蓮司小姐有過一段濃烈的感情生活,但日記中多一筆帶過,有過非常謹慎的選擇。《吳宓日記》也很著名,他在日記中明確言:“使吾之日記,無不可為人見者,且當有永久之價值”,一旦有了“無不為人見者”的念頭,日記的隱私性自然會打折扣。

  如果一個日記寫作者,意識到讀者的存在,就會使自己的心態(tài)發(fā)生變化。尤其當他開始用讀者眼光,來檢查自己的文字時,日記這種文本便有了一種表演屬性。托爾斯泰對此有過很深的疑慮,當他向18歲的姑娘索菲婭求婚后,他首先是為日記感到了焦慮,他寫道:“我不能為自己一個人寫日記了。我覺得、我相信,不久我就會不再會有屬于一個人的秘密,她將看我寫的一切!惫,他的預感成了現實,他后來寫道:“這個本子里寫的幾乎全是謊言——虛偽。一想到她此刻就在我身后看我寫的東西,或者她可能趁我不在時看我的東西,就減少了、破壞了我的真實性”。為了保存自己的日記的真實,他把日記甚至藏在長靴里。

  他年輕的妻子,當然無法明白為何不讓她看日記,常?摁[。托爾斯泰憤怒道: “我把我的所有都交出來了:我的財產和作品。難道我想把日記留給自己,也不行嗎?……如果你還再折磨我,我就出走,我就出走!”果然,80多歲的托爾斯泰在發(fā)現妻子又在偷偷找他日記時,終于憤怒地離家出走了。連托爾斯泰也是如此,可以想見,要寫下并不變異的、完全真實的日記,是多么艱難。

  這位文豪,為捍衛(wèi)自己日記的尊嚴,最終病逝在一個小火車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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