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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一項社會調查中,“制定制度的人帶頭破壞制度、違反制度”成為受訪群眾最深惡痛絕的不正之風。這項調查警示我們:黨員干部必須帶頭遵規(guī)守紀。
《晏子春秋》中記載了一段“晏子改規(guī)”的故事。齊景公派晏子去東阿當官的第三年,齊景公把他召回訓斥:“聽說你把東阿搞亂了,我要治你的罪!”晏子說:“請允許我改弦更張,換個辦法治理。若治理不好,愿以死謝罪。”
果然,第二年,齊景公夸贊晏子治理有方!斑^去我用嚴刑峻法治東阿,辦事不畏權貴,斷案不偏豪強,老百姓飽暖無憂,您聽了一些貪心官吏的讒言后說要懲罰我。后來我也跟著同流合污,大走后門,大行賄賂,老百姓一半在挨餓,您反而褒獎我!”說罷,晏子請求辭職還鄉(xiāng),聞聽此言的齊景公備受觸動,連忙道歉。
設矩者要先循規(guī)。當前各領域“規(guī)矩”越來越健全,大家的守規(guī)意識愈來愈強。但也應看到,某些不良傾向值得警惕:有的設矩者要求別人不準吃拿卡要,而群眾前來辦事卻拐彎抹角讓人家“表示”“意思”;有的要求逢年過節(jié)不準請客送禮,卻對送來的“紅包”欣然笑納。
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在這方面,老一輩革命家為我們做出了表率。劉少奇在處理規(guī)定與親情上有“三原則”: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1959年,他的幾名親戚來看望他,想請他幫忙安排工作。劉少奇說:“你們想請我這個國家主席幫忙,說實話,要是硬著頭皮給辦,也能辦成。但不行呀!我是國家主席,可首先是共產(chǎn)黨員,是為人民服務的,可不是為個人小家庭服務的!
古人云,頭上三尺有神明。在糾正“四風”的當下,這個“神明”就是人民群眾。誰好誰壞、孰香孰臭,他們辨得最明白,心里最清楚。
習總書記在指導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強調,各級黨組織都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章和黨內各項制度規(guī)定,努力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原則性和戰(zhàn)斗性。只要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能以此為鏡,以“三嚴三實”來立身立業(yè),以循規(guī)守規(guī)的形象取信于民,就會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真心實意的歡迎和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