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立憲派創(chuàng)立報刊、設立社團、發(fā)起請愿運動,推動預備立憲的進程。這是1906年在上海創(chuàng)辦的《預備立憲官話報》。
王也揚
關于辛亥革命研究,長期以來有一種說法認為:當年清政府已經(jīng)啟動了“新政”,改革的力度超過了戊戌維新,是“開明專制”的不錯局面,可是恰遇1904年的日俄戰(zhàn)爭,日本的勝利引起了中國國內要求仿行日本君主立憲的呼聲,清政府被迫宣布“預備立憲”,這個口子一開,便堵不住了大廈崩潰的“多米諾骨牌”,最后導致辛亥革命的爆發(fā)。筆者覺得,這種說法里面有一些似是而非的地方,需要把史實弄清楚。
首先應該肯定,辛亥革命不是僅僅由孫中山等體制外的革命派搞成功的,而是體制內的立憲派與體制外的革命派合流、合力而為,甚至前者所起的作用不比后者小,這在史學界已經(jīng)成了共識。比如,侯宜杰《二十世紀初中國政治改革風潮——清末立憲運動史》和郭世佑《晚清政治革命新論》兩書,史料翔實,立論持之有故,都比較深刻地揭示了辛亥革命與立憲運動之間的關系。
“開國會,定憲法”(鄭觀應語),本是中國近代化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早在洋務運動時期,有識之士就感覺到了中國的落后不僅在器物層面,馮桂芬說“人盡其才不如人”、“君民不隔不如人”,這說的都是制度層面的問題。戊戌維新中,康有為上書皇帝建言“采擇萬國律例,定憲法公私之分”,正式提出了君主立憲的政治改革主張。只是后來由于阻力太大,才未排上日程。庚子國禍后,慈禧表示懊悔,復推新政,有繼續(xù)維新未竟事業(yè)的意思。新政中開辦的新式學堂,在課本上公開提出:“立國之本,在于法律。立憲之國,法律為國民所共認”。這說明,“立憲”的社會輿論在當時已經(jīng)相當廣泛,它并不是僅僅因為日俄戰(zhàn)爭而突然冒出來的一個政治主張。當然,日俄戰(zhàn)爭中君主立憲的小國日本打敗了君主專制的大國俄羅斯,更使“立憲”增加了強有力的由頭,其呼聲在中國愈加高漲了。
于是清政府在1905年派大臣出國考察憲政,次年正式宣布預備立憲。后來的歷史發(fā)展,確實出現(xiàn)了一波又一波要求縮短預備立憲年限的民間請愿與抗爭,那么是不是因為“預備立憲”這個口子一開,壞了清政府的事呢?我們不能缺乏事實分析就下這種結論。
歷史事實是,立憲派與革命派之所以最終走到了一起,是由于立憲派對清政府后來的一系列所作所為徹底絕望,而當初清政府宣布預備立憲之際,恰恰是體制內的改革派對政府充滿期待,表示熱烈擁護之時。報載全國紳商學子聽到預備立憲的消息,莫不“奔走相慶,破涕為笑”,揚州商學界撰寫的《歡迎立憲歌》唱道:“大清立憲,大皇帝萬歲萬萬歲!光緒三十二年秋,歡歌動地球!逼鋾r還在海外流亡的梁啟超,與端方等考察憲政大臣“頻以書札往還”,甚至代為他們起草了考察報告。1906年,梁發(fā)表長文《開明專制論》,高度肯定清政府認同政治體制改革,指出只有這樣才算是真正的開明專制,梁表示預備立憲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進行高效率的工作,“最速猶非十年乃至十五年不能至也”,呼吁全國人民給以支持。他還由此同革命派就和平改革與暴力革命展開激烈論戰(zhàn),堅決主張中國走和平改革之路。我們今天客觀地看歷史,可以說“預備立憲”是清末新政必然要走的一步,也是清政府挽回戊戌政變以來人心喪失的最后一次機會。然而這個機會,后來的當政者卻沒有抓住。
1908年光緒、慈禧去世,清政府的掌舵人變成了年僅26歲的皇親貴族子弟、攝政王載灃。載灃沒有政治歷練,對憲政也根本不懂,心中想的只有一件事:如何保住權力。他一上來,先把袁世凱開回了老家,人說他是為兄光緒報仇,可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何必如此匆忙?況且袁氏當年在戊戌政變中屬于事后的揭發(fā)交待以自保,并非如所傳是出賣光緒、導致政變的罪魁禍首。載灃驅袁,實際上還是為了眼前的權力之爭。袁世凱雖然為政名聲不好,但卻是能夠掌控重兵的“能臣”,而且他公開擁護立憲,又是漢族官僚集團的代表人物。袁的去職,削弱了清政府穩(wěn)定局勢的執(zhí)政能力,也加劇了高層權力的分崩離析。
有清一朝長期實行民族歧視政策,政治上壓制和排斥多數(shù)民族漢族,滿族則有種種特權,這是它難以長治久安的一個死穴。新政中,這項弊政正逐步改革。顯然,改革能得民心,倒退則失民心,而載灃連這也不明白,只知道用自家人可靠。他接著不顧憲政改革的規(guī)矩,成立了一個以滿親貴族為主的內閣,13名閣員中滿族9人(其中皇族就占7人),漢族只有4人,史稱“皇族內閣”。載灃的兩個弟弟也入了閣,執(zhí)掌陸海軍,這兩個紈绔小兒只對出國考察感興趣,等他倆在國外轉了一大圈回來,革命就臨頭了。
諳知民心和善于協(xié)商與妥協(xié),是合格政治家的基本素養(yǎng),載灃則不合格。清政府宣布“預備立憲”之初,未具體定出召開國會的時間表,后經(jīng)民間要求,承諾以9年為期,而民間覺得9年太長,要求縮短,載灃很不情愿地減了3年,然后關閉協(xié)商大門,說誰再提要求就是搗亂,對請愿者實施彈壓,其舉措僵化笨拙,沒有回旋余地。那些請愿者(主要是學生)原本無反政府之心,曾有學生絕食甚至斷指書寫“血誠”二字表示愛國,當局如能耐心地與他們協(xié)商對話,各作妥協(xié),不見得不能解決問題。然而這些滿腔愛國情懷的體制內擁護憲政人士卻遭到清政府像對待敵人一樣地打擊、鎮(zhèn)壓,這才徹底絕了他們和平改革的希望,轉而紛紛投入革命陣營。
清政府的經(jīng)濟改革,從洋務運動時期的“官辦”、“官督商辦”逐漸轉向鼓勵發(fā)展民間私營工商業(yè)的“恤商惠工”政策,光緒皇帝活著的時候,力主民間籌資辦鐵路。后來當政者自信心愈發(fā)不足,覺得還是國營對政權有利,盛宣懷入了載灃組織的內閣主管鐵路,更是支持恢復國營政策,其出發(fā)點也不見得沒有私心(盛家控股的漢陽鐵廠主要產(chǎn)品鐵軌急需國家訂貨)。本來,一項經(jīng)濟政策的調整,如果處理得當,特別是政府一方能夠充分照顧民間利益的話,不見得會出什么大事情?墒乔逭话衙耖g利益當回事,許多商民手中的鐵路集資券成了廢紙。地方官員又蠻橫對待抗議民眾,川督趙爾豐下令開槍,激起更大的民憤與民變,一場號為“保路”的大規(guī)模民眾群體性事件首先在四川爆發(fā),它成了辛亥革命的導火索。
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新軍起義,是由前一天革命黨人在漢口偶然弄爆炸彈引起的。和革命黨人的其他許多次暴動一樣,他們這次舉事組織及行動得也并不好。9日事發(fā)后,事主倉皇出逃,組織花名冊等重要文件盡落當局手中。10日的起義,是新軍中的革命者不甘束手待斃之舉,帶有半自發(fā)性質。而新軍營以上軍官早已對清政府離心離德,紛紛棄職不管,任由兵士們行動。于是,一個局部地方性的事件,迅速點燃全國的干柴烈火——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變?yōu)榱爽F(xiàn)實。前述侯宜杰先生的書,其最后一章的題目是:失人心者亡。這是最為恰當?shù)臍v史結論。
所以,清政府當年推行的維新、新政乃至“預備立憲”,是它企圖順應歷史潮流的一種努力,曾使其獲得了一些人心,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其統(tǒng)治的時間;但是后來執(zhí)政集團肆無忌憚地大開改革倒車,逆歷史潮流而動,才最終使它人心喪盡,一朝覆亡。
。ㄗ髡邽橹袊鐣茖W院研究員。讀者欲了解有關辛亥革命與預備立憲關系的更多討論,可參閱《中國圖書評論》201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