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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管理體制由以往公安機關單一管理轉變?yōu)?2個綜治成員單位綜合治理。目前,公安部按照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立法計劃要求,已啟動看守所法的起草工作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做出明確規(guī)定,對司法執(zhí)法機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我國,看守所是國家的刑事羈押機關,其執(zhí)法管理水平代表著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能力水平,是人民群眾矚目、國際社會關注的代表國家執(zhí)法形象的窗口。在完善我國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中,如何發(fā)揮看守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記者專訪了公安部監(jiān)所管理局局長趙春光。
記者:改革開放30多年來,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員由最初被稱為“人犯”,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反映出我國刑事訴訟制度和看守所的哪些重大變化?
趙春光:我國刑事訴訟法從1979年首次制定,已歷經(jīng)1996年、2012年兩次修訂。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發(fā)生了若干重大變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成為一個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法律體系?词厮鶊(zhí)法理念由以往服務刑事辦案,轉變?yōu)榉⻊招淌略V訟;工作模式由以往“一看二守三送走”,轉變?yōu)橐婪ūU闲淌略V訟活動順利進行,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教育感化挽救在押人員,實行人性化管理;管理體制由以往公安機關單一管理轉變?yōu)?2個綜治成員單位綜合治理;管理方式由以往封閉式走向警務公開透明;工作目標由以往單純確保安全轉變?yōu)榘踩拿鞑⒅。這些都彰顯了我國法治文明和人權保障在看守所管理領域的發(fā)展進步。
記者:2009年《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監(jiān)管工作的意見》出臺后,看守所管理建立了哪些比較完備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趙春光:一是有關在押人員人身權利保障的15項制度。比如,看守所在收押在押人員時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必須履行的義務以及權利受到侵害時的救濟途徑。嚴禁用在押人員管理在押人員。保證在押人員有一定自由活動的時間。醫(yī)生每日上、下午到監(jiān)室巡診。在押人員在自愿基礎上勞動,每天勞動不得超過3小時,每周不得超過15小時。勞動收入和支出遵守財務制度?顚S。對發(fā)現(xiàn)有“牢頭獄霸”行為的在押人員實行嚴管。
二是有關在押人員訴訟權利保障的10項制度。比如,辦案機關訊問在押人員應當在看守所訊問室進行。訊問室用金屬防護網(wǎng)分隔,使訊問人員與在押人員分置兩側,并加裝錄音錄像設備進行監(jiān)督,既防止刑訊逼供,又防止訊問人員受到侵害。建立訊問會見預約平臺,實行預約時間優(yōu)先原則,為辦案機關訊問和律師會見等訴訟活動依法提供平等服務。人民群眾和社會組織經(jīng)申請可以參加看守所對社會開放活動,親屬可以查閱在押人員的財務消費等情況。2009年以來,全國看守所內(nèi)沒有發(fā)生刑訊逼供案件。
記者:公安監(jiān)管執(zhí)法管理理念發(fā)生了很大變化,跟上并體現(xiàn)了我國法治文明和人權保障的時代要求。下一步,在推進看守所法制建設方面,有哪些舉措?
趙春光:目前,公安部按照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立法計劃要求,已啟動看守所法的起草工作,將在前段國務院法制辦組織開展看守所條例修訂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深刻總結近年來看守所執(zhí)法管理實踐中凝練的成功經(jīng)驗做法和制度并使之法制化,形成符合我國司法體制機制實際情況的法律草案文本。屆時,我國看守所執(zhí)法管理將真正實現(xiàn)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xié)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的要求,使我國法治文明和人權保障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使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達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