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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經濟規(guī)模已經躍升為世界第二的新時期,國家財政體系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還需要兼顧預測并調控經濟波動、改善收入分配及預防和治理環(huán)境污染等等。為此,以1994年改革為基礎的財稅體系就需要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涉及到政府規(guī)模、央地關系、收支結構等方方面面,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通過新修訂的《預算法》,就在這方面邁出了堅實一步。
此次《預算法》的修訂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第一,強化了人大對預算的監(jiān)督和管理。新法調整了預算職能定位、新增預算立法,使得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jiān)督,及預算的執(zhí)行和調整等都有法可依,并確立了需追究行政責任的行為。第二,確立了全口徑預算,明確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什么、怎么編以及四者之間關系。同時,刪除了有關預算外資金的內容,明確規(guī)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三,進一步提升一般轉移支付比重,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guī)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qū)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并建立健全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還有,進一步明確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第四,對地方債的管理“軟的更軟,硬的更硬”。一方面,開口子,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籌措。另一方面,債務管理更嚴格,要求債務應有償還計劃和資金來源,且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還要求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及責任追究制度等等。
這些改革措施,在將要出臺的《預算法》實施條例支持下,一定能有助于解決構建現代財政制度所面臨的挑戰(zhàn),有助于國民經濟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新《預算法》能大大提升公共資金的利用效率,從而有助于穩(wěn)定財政規(guī)模,這對經濟增長很有幫助。此外,全口徑預算,預算的跨年,以及一般轉移支付的提前撥付,將減少政府債務壓力,極大提升政府預防和治理經濟波動的能力。同時,地方債務合法化不僅改變了過去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時間匹配問題,也有利于控制地方政府總債務,從而控制國家整體債務安全。
盡管有這些進步,但《預算法》未來仍有繼續(xù)修訂的空間。例如,對預算的監(jiān)督和審查仍是整體打包的方式進行,未來應朝分部門預算邁進,由同級人大對政府各個部門的預算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還有,全口徑預算應進一步從形式走向實質。尤其是社會保險預算應全國統(tǒng)一,且納入財政部統(tǒng)一管理。這些改革不僅有利于社保預算本身的平衡,減少地區(qū)差異,促進全國勞動力市場形成,也將對中央政府的債務規(guī)模減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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