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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京
頂層設計與地方試驗怎樣分工
中國改革有頂層設計,不過客觀地看,過去的諸多改革主要還是靠“地方試驗”。所謂“突破在地方,規(guī)范在中央”,是對以往30多年改革路徑的基本總結(jié)。改革需要頂層設計,但同時也需要地方試驗。頂層設計不是拍腦袋,要以地方試驗作支撐,若無地方試驗,頂層設計則無異于空中建塔,沒有根基,設計是難以落地的。同理,地方試驗也不可包打天下,有些改革僅靠地方試驗難以成事,如當初計劃經(jīng)濟體制向市場經(jīng)濟體制轉(zhuǎn)軌,要是沒有中央的頂層設計,靠地方的局部試驗怕是無能為力吧。
可頂層設計與地方試驗到底怎樣分工?從理論上講,其實就是如何處理“計劃與市場”的關系。經(jīng)濟學認為,計劃與市場的邊界取決于交易費用:若計劃配置的交易費用比市場配置低就用計劃,否則就用市場。同理,改革選擇頂層設計還是選擇地方試驗,歸根到底也要看交易費用。然而困難在于,交易費用難以計量,我們無法直接用交易費用作比對。間接的辦法當然有,思來想去,我想到了兩個角度:
一個角度是從改革的“外部性”看。比如說,若某項改革不僅讓內(nèi)部人受益,而且也能讓外部人受益,則此改革具有“正外部性”,這樣內(nèi)外受益,皆大歡喜,交易費用自然不會高,于是也就可放手讓地方試驗;相反,若某項改革只是內(nèi)部人受益而外部人受損,此改革則有“負外部性”。有“負外部性”的改革,就不宜由地方試驗而要通過頂層設計,否則一旦出現(xiàn)利益沖突,交易費用會大增。
另一個角度是從利益的分配狀態(tài)看。改革本身就是利益的再調(diào)整,在經(jīng)濟學里,利益配置是否最優(yōu)通常是以“帕累托最優(yōu)狀態(tài)”衡量。而所謂“帕累托最優(yōu)狀態(tài)”,是說利益分配達到這樣一個狀態(tài):不減少一人的利益就無以增加另一人的利益。若非如此,不減少任何人的利益就能增加另一人的利益則屬“帕累托改進”。由此,我的推論是:凡屬“帕累托改進”的改革,可由地方試驗;而要打破原有“帕累托最優(yōu)狀態(tài)”的改革,則需頂層設計。
以上角度雖不同,但結(jié)論卻一致。若說得更明確些,但凡讓他人利益受損的改革,均得通過頂層設計,不協(xié)調(diào)好各方利益必產(chǎn)生摩擦,改革就會舉步維艱;厥滓酝母母,農(nóng)村改革之所以在地方試驗成功,重要的原因是聯(lián)產(chǎn)承包讓農(nóng)民受益而未讓城里人受損,沒有“負外部性”,是“帕累托改進”。而這些年政府機構改革之所以阻力重重,是由于有人受益而同時有人(那些被精簡的人員)受損。也正因如此,所以政府改革需頂層設計。
不必多舉例,有了上面的原則,其他改革便可依此類推。接下來的問題,是怎樣理解頂層設計。我的看法,頂層設計是指“最高層設計”而非“上級設計”。相對鄉(xiāng)黨委(鄉(xiāng)政府),縣委(縣政府)是上級;相對縣委(縣政府),市委(市政府)是上級。顯然,一旦改革有“負外部性”,地方政府很難自己平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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