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中工網評論頻道民生-正文
張 娜:整治“奇葩證明”切勿治標不治本
//agustinmoreno.com2015-12-29來源: 荊楚網
分享到:更多

  今年以來,各類“奇葩證明”層出不窮,外出旅游、買賣房子、找工作、生孩子等,都需要出具證明,社區(qū)居委會淪為“萬能”的開證機構……針對頻遭吐槽的“證明多”、“證明難”,公安部、外交部、民政部等紛紛發(fā)布相關政策措施,要求解決此類荒唐證明的問題。在即將到來的2016年,辦證難、辦證繁的問題有望進一步解決。(12月29日中國新聞網)

  回望2015年,“奇葩證明”的確是一個難以忽視的關鍵詞。筆者認為,各類“奇葩證明”的出現,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衙門作風根深蒂固,一是為民服務意識淡薄。近日,多部委聯合發(fā)力,試圖整治“奇葩證明”,給老百姓帶去最大的方便。這絕對是好事一樁,但筆者認為,切勿治標不治本。

  不難看出,這一年來,為了整治“奇葩證明”,國家也算是有政策,有措施。8月22日,公安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曬出18個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9月中旬,國家民政部通知,除辦理涉臺和哈薩克斯坦等9國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開具“單身證明”……這些“荒唐”證明,的確讓人無語,更是與公安部、民政部的職責不相符,讓其開具確實有些強人所難。

  可以說,公安部或者是民政部的這些通知,是在減少“奇葩證明”,但筆者認為,這種做法不過是治標不治本。對于老百姓來講,重要的是辦事而不是證明,重要的不是不再開具證明,而是不再索要證明。倘若只是公布不再開具的“奇葩證明”,而索要卻仍舊繼續(xù),那只會讓群眾更加痛苦。所以說,多部委聯合整治荒唐證明,應該對癥下藥。對于為群眾辦事、與群眾密切相關的部門,禁止索要“奇葩證明”,這才是根本。

  群眾利益無小事。政府職能部門要真正從群眾的利益和需求著想,迎著老百姓的方向走,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辦要事。整治“奇葩證明”固然重要,但如果只是“治標不治本”,也只會寒了群眾的心。作為政府,要切實的提高人性化管理,真正將簡政放權落到實處,時刻牢記為人民服務,才能真正贏民心,得民意。

 

[保存]     [全文瀏覽]     [ ]     [打印]     [關閉]     [我要留言]     [推薦朋友]     [返回首頁]
掃碼關注

中工網微信


中工網微博


中工網抖音


工人日報
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