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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摘編:治理的要義在于“共治”和“法治”
//agustinmoreno.com2014-04-21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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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黨校副校長張伯里在《學習時報》撰文指出,“治理”作為現(xiàn)代意義的用語,自世界銀行首次使用20多年來,越來越普遍地為各國、國際組織官方所使用并賦予其新的意蘊!爸卫怼弊鳛楸取敖y(tǒng)治”“管理”“領導”等相關語匯更廣義的用語,有兩個不可或缺的要義:“共治”和“法治”。

  共治:治理并非單向的上對下,而是上下協(xié)同、共同治理,多種主體共同參與治理并發(fā)揮各自的角色功能,形成治理的協(xié)作力和總體效應。就我國的國家治理而言,是黨、國家機構、社會(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參與的治理,要提高和發(fā)揮黨的執(zhí)政水平,國家機構履職能力,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和自身事務的能力,才能充分發(fā)揮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效能,有效治理國家。

  法治:現(xiàn)代國家治理是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要高度重視法治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和發(fā)展法律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故這個法律體系的完善和發(fā)展理應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應有之義。另一方面,要依法改革,這是依法治國、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的應有之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整個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鶴鳴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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