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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例子是舟曲縣城。
2010年8月7日夜,甘肅省舟曲縣發(fā)生了特大泥石流。這個泥石流發(fā)生在舟曲縣城東側的三眼溝、羅家峪溝,吞沒了溝兩側和溝口的大片房屋建筑,造成眾多人員傷亡。我們在悲痛之余,也在思考像泥石流這樣的災害能不能避免。恰恰就是在這個事情發(fā)生的前一年,2009年10月1日傍晚我們北京大學歷史地理考察隊路過舟曲縣城,當時也對舟曲城的選址做了一次實地考察。我們驅車從東向西穿過三眼溝口進入縣城,三眼溝口因堆積許多碎石和卵石,道路已經崎嶇不平,顯然屬于沖積扇緣的堆積物,而且是常態(tài)多發(fā)性。因此,當有暴雨的時候,碎石被沖刷下來也是常有之事。當時我們考察的地點正是后來發(fā)生泥石流的地方,考察的目的是舟曲老城的選址。而恰恰是舟曲老城在這次特大泥石流災害中一點都沒有受災。那么,舟曲老城是什么時候修建,怎么選的城址呢?《舟曲縣志》說,舟曲城原來叫西固城,是明朝的軍民守御千戶所城。這座城建在白龍江河流的階地上面,因此一點事兒都沒有。而泥石流沖掉的那塊地方,是清朝時候,因流民較多,于是就將他們安置在老城的東關外;光緒年間在東關和南關外開始擴展,新城跨過了三眼溝,一直修到了對面那座山上,然后還開辟了一個水門,讓溪水穿過城的東部流入白龍江。這個禍根在清朝末年就埋下了。
舟曲縣城的周圍都是山,下邊是白龍江。因為白龍江的沖刷,南邊是堆積岸,北岸地方很高,也就是明朝人選出來做了城址的地方。城下邊是基巖,是石頭,地基非常堅固,所以沒有被泥石流沖刷掉。而從前面提到清朝擴展出來的新城,以及近十年來的城市化,舟曲縣城發(fā)生了改變。舟曲縣也想進行城市化,卻沒有辦法向山這個方向發(fā)展,因此只能跨過三眼溝向東發(fā)展。在溝上面蓋了許多房子,把小學也建在這兒了,而這次泥石流遭難的恰恰就是這個三眼溝。那么,我們現在就要思考一下,泥石流作為一種自然災害,我們是很難去阻止它,但是,我們可不可以減少泥石流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呢?如果考慮到古代城市的選址,當前城市化發(fā)展的方向,當地的人們是否注意到建成區(qū)是沖積扇的溝口?如果沒有在沖積扇溝上面蓋房子,是不是能減少人員的損失呢?無論對于學者還是執(zhí)政者,都必須思考這些問題。不能僅僅用地區(qū)的GDP指標或城市化水平來說明你們的業(yè)績,而更需要考慮到你自己和你領導下的老百姓的安全問題。當時明朝所建的西固城軍民守御千戶所城(老城區(qū))就是考慮到軍事防御和防備洪水的兩重因素,所以在這次災害中,舟曲老城沒有遭受太大的危害。慘遭泥石流危害的正是清朝末年擴展成東關的這個地區(qū)。以上是我舉的第二個例子。
我們再看第三個例子吉林市。
最近幾年,城市化和房地產在中國大地蓬勃發(fā)展,特別是一些臨江的城市向水要地。人們滿足于所謂的“水景房”,指的是你推開家門或窗戶能夠看到江流或者湖面。“水景房”景致雖好,但是對于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房地產商并沒有考慮到。這又是涉及城市建筑群選址的問題。2010年夏,松花江發(fā)生了一次大水,其實松花江年年都有大水,但就是這一年的大水淹了松花江南岸很大一片樓區(qū)。而吉林老城,日本人建筑的那片商埠區(qū)沒有淹。這就要結合吉林城的地圖來看。
吉林原名叫吉林烏拉,最早的城址在吉林市北松花江東岸。康熙年間,寧古塔將軍從寧古塔搬來以后,為控制松花江的造船航運,修建了一座水陸碼頭吉林將軍城。當時統(tǒng)治者考慮到這個地方可能會遭遇松花江大水,因此將吉林城建造在松花江轉彎的凹岸,目的是依托北山。歷史上這個吉林老城的排水系統(tǒng)很好,地勢又高,因此從來沒有被淹過。20世紀初,日本人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前就開始染指吉林地方。光緒三十一年(1905)中日簽訂《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要求清廷在吉林省城的東城墻外邊自開商埠地,《吉林市街地圖》描繪了吉林城東新開辟的商埠地。這個條約是允許日本人在吉林老城東關外劃出一塊地,讓日本人居住。老城西關外有一片的低地,實際上是讓洪水宣泄的地方,日本人沒有選在那里。
從地圖來看,日本人當時選商埠地位置是經過精密測量并且選擇了最合適的地方。當時日本人在松花江南岸江堤外面預留了灘地,江堤里面并沒有建任何的建筑物。解放后,松花江南岸建了一些工廠,可是濱江路的這一塊土地并沒有建房。但是現在的房地產商在堤外修了房子,蓋了“水景房”,當然他們也知道在這“水景房”外邊應該要修江堤,但是他們不知道的是,這塊地方本來就是給天然河流在汛期時留足宣泄的地方。如果你不給河流預留好宣泄的地方,那么被淹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水景房”沒有逃脫被淹的厄運,是人為選址的失誤,給人民帶來財產和人員的損失。因此,我們研究城市史,研究城市選址,不僅能夠揭示歷史上的一些事情,而且對于今天現實工作還是很有幫助的。
城址轉移反映城市功能變化
接下來我給大家介紹一下關于城址轉移,反映城市功能變化的例子。
我們來看幾張地圖。這張是金朝的河北東路,你們會看到滄州,不在今天的滄州市;德州也不在今天的德州市。還有很多城址,吳橋縣不在今天的吳橋;南皮縣也不在今天的南皮。在明清時期的地圖上,南皮縣城已經移到了京杭大運河的邊上,德州、吳橋、滄州也搬過去了。也就是說,從唐、宋、金到元朝,許多城址原來并不在今天京杭大運河的岸邊上。這些城址的轉移正是發(fā)生在元朝開始修這條大運河的時候,最終在明朝完成,一直沿用到清朝,這些城址就這樣被吸引過去。
我曾經做過運河城址的研究,發(fā)現從魏州(唐代的魏博節(jié)度使城、北宋大名府城)沿著永濟渠向北,沿線沒有真正的建置州縣城,卻都有一個橋。魏州有“魏橋”,貝州有“孔橋”,內黃有“永定橋”,館陶有“永濟橋”,永濟縣有“張橋”,武城縣有“義王橋”,長河縣有“白橋”,安陵縣有“柏杜橋”,東光縣有“白橋”,長蘆縣就是今天的滄州,有“市西橋”,東邊是滄州,有個鐵獅子,元朝滄州遷移到橋邊。安次縣有“耿橋”,安徽的宿州有“埇橋”。這一系列水陸交通沿線,最初都沒有城,而是有一座橋。因此,肯定是因為水陸交通便利,城址被吸引過來。當城址不在橋邊上的時候,城市僅僅是一座軍事防守型的政治性城市;當城址搬到運河邊上,譬如德州、滄州、天津最為典型,城市的商業(yè)倉儲功能就提升了。城市功能發(fā)生變化,是我們研究城址轉移的一個很重要的關注點。大家做城市研究,需要注意橋渡,其軍事地位比較重要,也容易在物資轉運的過程中在橋頭形成市場。而且還要注意,在古代社會,拉纖或者是帆船,每一天在水里的行程是50里。所以這一帶的縣城間距是50里不到100里,而且在這之間可能還有鎮(zhèn)。
另一個問題是城市形態(tài)。我們可以看到,蘇北的高郵、寶應兩座城,都在大運河邊上。這兩座城在唐朝開始出現,到宋朝時運河穿城而過,可以看到中市橋、南市橋都跟運河上的橋有關系。到了明清開大運河,拓寬運河河道以通漕糧,城中間的運河窄小,船過不去,就繞城外開了新的運河。從歷史上大運河轉移到縣城西邊的歷程來看,在改革開放的經濟力度加大之后,高郵縣政府和寶應縣政府需要東遷。后來事實果然如此。常州和無錫的運河也曾經是穿城的,今天這條大運河已經都在城市外面了,說明這些城市的情況也發(fā)生了變化。城市中心怎么移,往哪個方向移,是我們通過城市史研究可以做出一定預測的。
城市內部結構反映城市內部管理
最后,談談城市內部的空間結構,以及如何通過它來解讀城市的管理方式。
城市作為一種空間的現象,可以從形態(tài)和功能上得以闡釋。只有人的活動,才能改變城市的形態(tài),反過來我們可以從城市形態(tài)來研究,是什么動機導致了這樣的形態(tài)。中國城市形態(tài)曾對新羅和日本都有影響,他們模仿中國唐朝長安的那種形制,可還是不太一致。那么,我們的坊市制的城市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為什么會有這種形制?
我們從鮮卑人講起。鮮卑從北方入主中原,從在馬背上活動變成要統(tǒng)治中原農業(yè)地區(qū),必須要有一部分人定居。但是,當時采軍政體制的鮮卑認為,鮮卑貴族不能和中原普通的士農工商住在一起,于是他們通過在城里筑高墻劃分街區(qū)來做分隔,這街區(qū)就叫做“坊”。坊是方形的,把城市約束得很方正。坊市制從五胡十六國到北朝再到隋唐,雖然期間也受到部分南方政權的影響,但主要還是體現了北方草原民族入主中原以后怎樣管理城市。其目的是“分別士庶,不令雜居”,區(qū)隔皇室、貴族、士農工商。中唐以后或唐后期,中央權力不那么強盛了,于是有了地方繁盛之始。坊市制這種封閉的制度因為不符合城市自然發(fā)展的規(guī)律,也就崩潰了,正是這時候出現了最富庶的、甚至比京師更繁榮的兩個城市:揚州和益州。
再舉一個例子,元大都是又一個馬背上的民族、蒙古人統(tǒng)治中原地區(qū)時建造的都城。忽必烈是一個很有作為的君主,他認為如果想要當中國的皇帝,就要按中原漢式儒家禮制建造都城。按照《周禮·考工記》帝王之居的制度:“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后市。”把宮殿和皇城建于城市中央,忽必烈的寶座坐北朝南,體現“面南而王”的傳統(tǒng)思維。城郭開十一座城門,符合《周易》“天地之數,陽奇陰偶”的陰陽學觀念。南面上朝,背后的鼓樓是市場。作為傳統(tǒng)農業(yè)國家,一定在都城里有兩個祭祀祖宗和土地的場所,因此在左即東邊設祖廟祭祀皇室的祖先,右即西邊筑社稷壇祭祀土(社)谷(稷)之神作為國家政權的標志。
我還要談的是另外一點。大家都知道北京東西向的小巷叫胡同,過去的學者提到胡同的含義就是水井,我認為胡同就是通道巷子。2004年我去了蒙古,在飛機上拍了一張照片。這幾年蒙古草原干旱,草場退化,很多牧民沒辦法生活,于是就搬到首都烏蘭巴托的周圍住下。蒙古政府給他們平均分配宅基地,讓居民自己選擇建房子或者蓋蒙古包都行。照片上那些一排排房子之間等距離的通道實際上蒙古語就是“胡同”。我用一條史料佐證我的觀點。忽必烈至元二十二年(1285)二月,“詔舊城居民之遷京城者,以貲高及居職者為先,仍定制以地八畝為一分;其或地過八畝,及力不能做室者,皆不得冒據,聽民作室”。也就是說,從燕京舊城遷往大都新城者的居民,以有財力、有官職者為先,無論地位高下、錢財多寡,一律平均分配每八畝為一分的土地,在巷子里建面積同樣大小的院子和房子,這樣就形成了北京產生建筑風格一致性的三進四合院。這是一種新的城市內部空間結構,反映第二次草原民族定居以后,統(tǒng)治者想出辦法來管理一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