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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南京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車內飲食等規(guī)定。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自從《條例》實施以來,乘客在地鐵上吃東西的現(xiàn)象大大減少了。不過,近日,一條關于一對夫妻在南京地鐵車廂內喝飲料被處罰的消息在微博上引發(fā)討論。(9月28日《現(xiàn)代快報》)
從北京地鐵安全管理條例刪除“地鐵禁食”到如今南京地鐵“禁飲”,可以說無論是哪一種方,都受到過輿論的高度關注,也引發(fā)市民對地鐵該不該禁食、禁飲的大討論。確實,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里,人員成份又很雜,即使通風設備再好,也難免給呆在里面的人有種不舒服感,再加上地鐵不斷出現(xiàn)“撒尿弟”、“小便女”等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刺激著市民的神經。
地鐵,無論是出臺禁食還是禁飲,主要目的是保護封閉車廂內的空氣質量,盡量將公共空間還給公眾。表面看,只是市民對于地鐵該不該存在飲食或允許吃有味道的食品之討論,實則是市民對公共空間潔凈權的爭取。畢竟,無論是地鐵還是高鐵還是其它封閉式公共空間,任何人都應該要遵守一種約定成熟的行為規(guī)范,那就是在不影響他人心情、呼吸及空間潔凈的前提下,做出自己的動作。
無法不立,無規(guī)不矩。同樣,一個法治的國家,只有在法律完善的框架下,引導民眾的文明之舉,倡導道德之先,才有可能真正實現(xiàn)人行其道、車暢其流。而在法律不全,執(zhí)法不嚴的情況下,過多的提倡人為、人治或過多的依賴人的自覺性,這是行不通的。事實也證明,無論是公交讓座,還是老人倒地該不該扶,到如此地鐵究竟該不該禁飲,無論你政府做與不做,都感覺會陷入一個尷尬境地,招來民眾的詬病。
從這個角度來看,地鐵禁食也好、禁飲也罷,法制的跟進是沒有錯的,只要立法的目的是以人為本,執(zhí)法的角度是還公共空間為民,又有何不可?有良法才會有善治,如南京地鐵出臺“地鐵禁飲”安全管理條例一樣,執(zhí)行中可以“酌情處理”,這就需要提升執(zhí)法者本身的素質和處置能力,要恰到好處,既讓對方感覺到難為情、受教育,又不至于傷害民眾的表達權。
同樣,市民也應該從不斷發(fā)生的地鐵安全、地鐵文明事件當中看到立法者的初衷和善意,更要自覺約束自己不文明行為,在公共場合學會顧及別人的感受,學會尊重他人。唯有具備完善的法律、素質良好的執(zhí)法隊伍和市民不斷提升的公共意識,那么,無論法律的觸角伸到哪個地方,都會讓人感覺到它的善意和溫暖,而不是抵觸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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