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河北省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飛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一案日前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庭認定邊飛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包括人民幣、外幣、黃金、房產等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920余萬元,另有價值人民幣4190余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判處邊飛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8月2日新華網)
作為一名黨和組織培養(yǎng)起來的領導干部,邊飛的懺悔和認識是膚淺的,沒有深刻剖析根源,反思墮落腐敗乃咎由自取。所謂“升遷無望就腐敗”,完全是為腐敗找借口。領導干部,不管在哪個職位,都應該兢兢業(yè)業(yè)、勤勤懇懇,能夠得到組織青睞的干部,靠的都是素質和能力,如果仕途不能再進一步就對著干,就自暴自棄,黨和人民再將權力交給這樣的干部,還能讓人放心嗎?如果干部一門心思只想做大官,削尖腦袋往上擠,還能夠“為民務實清廉”嗎?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guī)定(試行)》,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按照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對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作出具體規(guī)定,規(guī)范工作程序,建立工作責任制,讓為官有為者上,慢作為、亂作為、不作為者下,有利于鼓勵優(yōu)秀、鞭策平庸、調動干部積極性,對于促進干部隊伍建設和各項事業(yè)發(fā)展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但是,長期以來,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安排,“能上不能下”似乎成了一種“常態(tài)”。有的干部工作能力差,無所作為,卻悠閑的當著的“太平官”,只要不出現(xiàn)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就很難受到處分。官員能上不能下直接導致一些干部熱衷論資排輩,由此造成“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的結局。就拿邊飛為例,自認為在魏縣縣委書記任上工作成績很好,下一步應該到市里工作,但沒想到被調任去永年繼續(xù)當縣委書記,從那時起自己開始大肆斂財。
作為一名黨的基層領導干部,不能正確調整心態(tài)擺正位置,沒有抑制住自己的私欲,把為己牟利凌駕于為民謀利之上。政績觀出現(xiàn)偏差,就不能堅守原有的理想和信仰,就會給自己找更多貪腐借口,以求心安理得。
因此,“升遷無望”也成“大貪大腐”的借口必須引起高度警惕,各地也應該積極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重點打通能下的“通道”,既要把好干部選準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的干部調整下來。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僥幸和借口,領導干部應當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升遷無望”成為貪腐理由也再次告誡為官者,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本無關官大官小。邊飛以無“前途”為由奔“錢途”,無非給自己一個自欺欺人的借口。對這樣的人,即使真的給他一個更高的位子,充其量也只是多一個更大的貪官。因此,各地干部還需盡快適應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新常態(tài)。
人民網:“只為領導服務”折射民眾考核缺位 2008-12-12 |
陳守湖:干部提拔不要弄成唯上游戲 2011-04-12 |
完顏平:干部換屆要嚴懲“跑官要官” 2011-04-18 |
新華社:給年輕干部“搭梯子”更要“壓擔子” 2013-07-02 |
朱鐵志:警惕“臨時工”心態(tài) 2014-07-28 |
張海英:為官豈能不升遷不成活? 2014-08-18 |
劉武俊:任職限制是“裸官”必須付出的代價 2014-09-10 |
王鐘的:省會“一把手”當凈化“朋友圈” 2015-01-08 |
新民晚報:環(huán)保局長不管垃圾管什么? 2009-12-08 |
新民晚報:環(huán)保局長不管垃圾管什么? 2009-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