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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幾元停車費背后的大是非
韓睿
//agustinmoreno.com2015-08-19來源: 中工網(wǎng)—《勞動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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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女司機閆某開著奔馳車欲離開,女收費員張某攔車追要1元停車費,閆某拒絕后不顧張某的手還扒在車窗上,強行開車致張某被甩出倒地受傷。昨天上午,涉嫌故意傷害罪的閆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審,由于此前閆某已賠償張某15萬元并獲得張某諒解,法庭對其從輕處罰,法官當(dāng)庭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閆某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8月18日《新快報》)

  這真是一筆非常非常不劃算的賬,為了拒繳1元錢的停車費,買得起奔馳的女司機居然強行開車致張某被甩出倒地受傷,最終賠償受害者15萬元,還被判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當(dāng)然,還遠遠不止這些,她還會被人批評不道德,不守法,恐怕還會因此失去工作;具體在家庭中會是個什么樣的結(jié)局,孩子肯定被傷害、被同學(xué)嘁嘁嚓嚓,至于婚姻會不會因此生變,只有天知道。

  生活中,有許多的人,別看他們學(xué)歷很牛,有的是大本,有的讀了研考了博,有的還是頭頭腦腦比如部門經(jīng)理,人五人六,也許有點權(quán)有些錢,但他們卻很沒文化,很沒道德,很不懂法律,至少不懂算術(shù),連幾塊停車費都算不清楚。甚至為了區(qū)區(qū)幾塊錢而犯渾,小者賴皮,中者罵人,重者打人,更嚴重的是拖人、甩人、撞人、撞死人。

  這方面的例子不少,幾乎每天都在發(fā)生。比如2013年6月3日上海那起官司,男子姜某為逃10元停車費沖卡撞人,賠付12萬元獲對方諒解后被判2年6個月,緩刑3年;更為恐怖的是發(fā)生在2013年1月27日晚西城區(qū)華遠北街京聯(lián)順達停車場內(nèi)的那起案子,女司機楊雪鷗為少交30元停車費,開車拖死追車的收費員,結(jié)果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賠償死者家屬4.3萬余元……

  也因為類似的事,另一個“殺手”楊胄,把腸子都悔青了。2013年11月26日凌晨,楊胄在豐臺區(qū)一停車場旁邊,因停車收費問題,與管理員郭某發(fā)生糾紛。其間,楊胄駕車加速駛離,導(dǎo)致郭某摔倒在地,后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檢方認為,楊胄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當(dāng)被帶離賓館時,楊胄大哭并多次大喊:“就因為10塊錢,悔死我了!”“我給他不就完了嘛!”

  類似上述幾起案子,當(dāng)然還有更多,在此不一一例舉,多則為了30元,少則為了1元錢,結(jié)果呢,傷了人或害了命,蹲了班房又賠錢,你說這點賬該咋算?他們有文化嗎?他們懂算數(shù)嗎?他們聰明嗎?不!他們沒有文化,不懂算數(shù),也無法無天,真是蠢透了,蠢得害了別人,害了自己,害了家人……

  當(dāng)然,話說回來,這些有的是因為對停車費存在爭議而引起,如果其中有的收費不合理,可以理論,可以投訴,但絕不至于氣沖斗牛,劍走偏鋒,用鋼鐵之軀拖人、甩人、撞人。那樣,我很是懷疑,肇事者還算不算一個人?比如有理智的愛他人及家人的人。我只能說,他不算,也不配!因為,他已經(jīng)成為斗牛場上拼命撞人挑人的瘋牛!

  表面看,這也就是1元錢或者幾十元錢的事兒,是錙銖必較,是太會算計,但是,最后考量,這背后卻凸顯出來大是非:踐踏規(guī)則,蔑視法律,沒有人性。一個平時可以對自己和孩子揮霍的人,在幾元停車費面前,為何吝嗇得可以發(fā)昏章第十一,慘無人道?值得每個駕駛員好好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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