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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新法有待依法執(zhí)行和實施好
肖應林
//agustinmoreno.com2015-12-29來源: 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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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中國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12月28日《長沙晚報》)  

  作為國策之一的計劃生育,其修法以推動政策完善,自有動議以來,任何一個新信息的傳出都牽扯著社會的神經。來自新華社的報道,用語更有意味:27日,中國人迎來了歷史性時刻。

  把這一法律修訂的通過時間認為是一個“歷史性時刻”,從上個世紀70年代走過來的家庭,都不難理解其內涵。有關資料表明,上世紀70年代初以來,中國開始推行計劃生育;1980年開始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1984年開始“開小口、堵大口”。經過長期努力,中國少生4億多人,緩解了對資源環(huán)境的壓力。但誰也無法忽視的一個事實是,政策執(zhí)行到當前,中國人口均衡發(fā)展與安全結構已面臨一種挑戰(zhàn)。比如,適齡人口生育意愿明顯降低。同時,人口老齡化態(tài)勢明顯,老年人口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勞動年齡人口開始絕對減少。人們也看到,為扭轉這一狀況,繼2013年我國啟動實施“單獨二孩”(即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之后,今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更明確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無疑,及時修訂相關法律,既是依法治國、社會發(fā)展進步的內在要求,更是治國理政智慧的與時俱進。

  從報道透露的諸多信息來看,作為國策制定指導與依據的上位法,如同其他一些法律的出臺一樣,只是原則性的條文,對于一些具體問題,或三言兩語表述簡略,或沒有涉及。其中不少是公眾十分關注的問題,比如婚假、女職工的產假是否會變化;還有新法實施之后,不幸“失獨”的家庭還有沒有扶助等等。也正因此,盡管在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回應了修法的相關熱點問題,人們還是覺得有些意猶未盡。其實,這并不難理解。就如其他諸多法律一樣,制定出臺之后,隨著社會發(fā)展與時代變遷,需要不斷修訂或者適時出臺司法解釋。

  具體到計生法的執(zhí)行,擺在各地面前的考題就是,如何把新法的原則性條文,依照法律賦權,結合地方實際,創(chuàng)造性地制定相關政策,進而執(zhí)行和實施好。換句話說,于各地而言,就是在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策的制定中,對人們關切的諸多問題予以必要的回應。

  之所以這么說,因為現在有一種現象讓人不可小覷。盡管全面放開二孩,但來自社會的諸多調查顯示,人們想到的不是生不生二孩,而是怎么養(yǎng)。比如搜狐網在今年10月推出的相關主題調查結果就顯示,即便政策放開,43%的網友也不愿意要第二個孩子;27%的網友則處于“糾結中”;只有30%的網友表示愿意要二孩。為什么選擇不要二孩?70%的網友感嘆“養(yǎng)不起”,孩子的教育、就業(yè)、成家,其中蘊含的巨大成本讓人難負其重。顯然,新形勢下推動人口均衡發(fā)展,我們還有許多功課要做。如與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如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修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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