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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資金池”是對P2P平臺的保護
溫寶臣
//agustinmoreno.com2015-07-22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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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池問題是影響網貸平臺健康發(fā)展的毒瘤,網貸平臺可借此進行貸款的期限錯配,也可以攜款跑路,還可進行信用風險的掩蓋。隨著監(jiān)管細則的出臺以及實體經濟持續(xù)去杠桿化,P2P行業(yè)或將迎來陣痛。當前最為緊迫的,就是切除這個毒瘤,這是對網貸平臺健康發(fā)展最好的保護

  近日發(fā)布的《關于促進互聯(lián)網金融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個體網絡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從業(yè)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這些規(guī)定有效解決了此前市場對P2P平臺定位模糊的問題——P2P平臺本應是信息居間人,不得私設資金池。

  在互聯(lián)網金融中,P2P網貸發(fā)展可謂突飛猛進。從實踐來看,P2P網貸有效地滿足了個體消費者的信貸需求,成為小微企業(yè)短期融資的重要方式,也為投資者獲得了不錯的收益。在P2P網貸野蠻生長的同時,問題平臺也在不斷增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僅在今年上半年,問題平臺就高達419家,是去年同期的7.5倍,并已經超過去年全年問題平臺數量。

  P2P問題平臺不斷增多,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P2P平臺的性質模糊。理想情況下,P2P平臺是資金投資者和資金需求者牽線人,僅僅作為信息中介,不應該介入雙方的資金交易,這就好比房產中介只是收取信息服務費。但現(xiàn)實情況中,有不少平臺偏離了中介角色,甚至敢冒法律風險。對此,央行曾提出“三條紅線”: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梢哉f,這“三條紅線”所說的問題,直指P2P平臺定位不明確,尤其是中間賬戶即資金池問題。

  目前,國內網貸平臺一般都在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開設中間資金賬戶,實現(xiàn)資金的中間轉賬結算。而資金托管方的普遍態(tài)度是允許開戶但不承諾監(jiān)管,這就使得中間賬戶的資金和流向情況處于監(jiān)管真空狀態(tài)。由于無法評估網貸風險是否會沖擊銀行體系,銀行往往會拒絕為網貸行業(yè)提供第三方監(jiān)管的要求,即使是在第三方支付的賬戶中,資金的調配權和使用權仍然在網貸平臺手中。部分缺乏監(jiān)管的資金賬戶,就成為泛著油花的肥肉。由于網貸平臺可以自由支配資金,就使得中間賬戶儼然成為該機構為自己設立的一個資金池,池子的大小和池水的流向由平臺自己控制。一旦資金流向平臺賬戶或者個人賬戶,可能會碰觸非法集資的法律底線。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資金池問題正是影響網貸平臺健康發(fā)展的“毒瘤”,網貸平臺可借此進行貸款的期限錯配,還可以攜款跑路,也可進行信用風險的掩蓋。此次發(fā)布的互聯(lián)網監(jiān)管意見,明確P2P平臺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實際上是對P2P平臺性質的正本清源。這一定性,再加上資金的銀行存管,基本上切斷了平臺自設資金池及由此產生利潤的可能。

  隨著監(jiān)管細則的出臺以及實體經濟持續(xù)去杠桿化,P2P行業(yè)或將迎來陣痛,倒閉、違約、轉型等問題可能會接踵而至。當前最為緊迫的,就是切除資金池問題這個“毒瘤”,這是對網貸平臺健康發(fā)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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