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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民航法 不能只懲罰乘客
司馬童
//agustinmoreno.com2016-08-11來源: 未來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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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機起飛了還在用手機打電話、在機艙內(nèi)吸煙、辱罵機組人員……這些招人恨的“空鬧”問題,今后將被重拳打擊。中國民用航空局日前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對78個法律條文進行了修訂或刪除,新增24條!翱蒸[”將面臨最高五萬元的罰款。(8月10日《北京晨報》)

  “空鬧”時有所見,“白鬧”或是主因。多年來,一些旅客乘坐飛機出行時的不文明行為屢禁不止,一個重要緣由就是目前我國對于此類事件處罰過輕,通常僅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法條處罰,至多不過拘留幾天,罰款幾百元了事。這一次,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對于14種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罰到肉痛”就不再是一句空話了。

  嚴懲“空鬧”既是安全所需,也是民心所向。相比于其他的交通服務行業(yè),民用航空服務的安全和秩序保障更是不容小覷;而實話實說,耳聞目睹有些“空鬧”者肆無忌憚的粗魯與不法表現(xiàn),人們也早就希望健全法治舉措來“做做規(guī)矩”了。因此,“最高罰5萬”的修訂意見聽起來很震撼,而只要人們堅持做到了文明出行、守法交涉,它就只是一柄寒光閃閃的“懲惡利劍”罷了。

  較之以往對動輒“空鬧”者的打壓乏力,修訂意見稿突出了規(guī)范航空秩序,且對少數(shù)乘客干擾航空安全的行為作出明確處罰,這一點無疑值得肯定。但我以為,“罰”的加碼,說到底仍是為了“行”的舒心。換言之,嚴懲“空鬧”不僅僅是讓服務者可以更加安心工作,同時也理應成為其給乘客提供更佳服務的一種良好促動。畢竟,飛機飛得再高,而相關服務者的待客姿態(tài),則絕對不允“自視清高”或“高高在上”。

  嚴懲“空鬧”更應催化服務提質。14種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足以讓將來在空港或飛機上肆意妄為的“空鬧”者受到嚴懲,但航空公司及機場方面也應進一步擺正自己的角色定位,提供更好更優(yōu)的服務來贏得支持與信任。

  比如,前不久交通運輸部公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從明年一月起,“由于天氣、突發(fā)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fā)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xié)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蹦敲,航班延誤時如何切實履行對消費者的服務責任,而且確保延誤原因的真實可信等,顯然已是公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

  值得欣慰的是,修訂意見稿不僅明確了將嚴懲“空鬧”,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還增加提供充分保險的要求,鼓勵通用航空企業(yè)投保機上人員險,規(guī)定了航空器事故先行支付制度,進一步強化受害人保護;另外,對于殘疾人乘坐飛機,還規(guī)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yè)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對殘疾人搭乘航班提供便利,民用航空器應當逐步達到無障礙設施的要求等。但卻應該看到,前述舉措中“鼓勵”、“逐步”等的字眼,則說明服務的提質尚屬實踐來驗證。

  “空鬧”說治就治,也盼優(yōu)異服務的說來就來,F(xiàn)在,對于乘客如何了解航班延誤的真實原因,有專家稱這需要一個權威的中立機構來把關,并且建議建立一個集準確性、及時性、可查性于一體的信息發(fā)布機制。這便自然引發(fā)追問,這種誠信打底的信息發(fā)布和核查通道,能否實質籌劃、同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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