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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刑(九)擲地有聲?
委員建議:確保精準打擊,刑(九)相關規(guī)定還需司法解釋進一步細化
在完善打擊網絡謠言違法犯罪方面,我國立法腳步一直未停歇。日前出臺的刑(九)明確規(guī)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律師施杰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編造、傳播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的情形入刑,十分必要,突出了立法者對于此類犯罪行為的重視和打擊的決心,加大了對網絡謠言的打擊力度。
施杰進一步分析道,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是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事件,因為涉及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人民群眾對相關消息是非常敏感的,一旦獲得虛假信息,可能會采取一些過激措施,例如不明方向的出逃、哄搶物資,極易造成踩踏擠壓等群體性傷害事件。此外,一些民眾可能會誤信謠言而進行轉發(fā)、傳播,無意中成為謠言的“幫兇”。
全國十佳公訴人、江蘇省蘇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王勇認為,根據(jù)信息網絡社會的發(fā)展程度,刑(九)的新增條款具有現(xiàn)實緊迫性和必要性。同時,王勇指出,在司法實踐中,落實刑(九)還應當注意兩點:一是,無論是編造者還是傳播者,一般應具有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動機和目的,否則一般不構成本罪,符合其他犯罪構成要件的,可以按其他罪名依法處罰。二是,要準確把握行為人的主觀“明知”!懊髦卑ā爸馈焙汀皯眱煞N情形,“知道”意味信息的散布者對于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的事實是確切知道的,“應知”即根據(jù)證據(jù)推定行為人知道。推定“應知”必須依據(jù)各方面的證據(jù)材料,綜合行為人的身份、職業(yè)、生活經歷、知識結構、網絡發(fā)言習慣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新媒體時代中,通過微博、微信轉發(fā)網絡信息的情況非常普遍,其中可能就有不實信息或者誹謗信息。在認定“明知”時應當特別慎重,必須嚴格把握,不能過高要求普通群眾對所轉發(fā)信息真實性的審查義務。
徐華玲認為,對于如何理解和適用刑(九)這一法條,需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例如主觀明知險情、疫情、警情、災情是虛假的判斷標準是什么,公眾對這類信息應承擔何種程度的審查和注意義務。又如刑(九)對傳播虛假險情、疫情、警情、災情的行為在刑罰上還作了升格規(guī)定,即“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嚴重后果”具體是指哪些情形,需要進一步明確。
“目前可以針對網絡虛假信息進行專門立法,對網絡虛假信息如何定義、鑒別進行規(guī)定,對制造、惡意傳播虛假信息應承擔的責任進行規(guī)定,讓打擊網絡謠言有法可依!笔┙芙ㄗh。
怎樣才能終結網絡謠言?
代表建議:治理網絡謠言需多措并舉,綜合治理
“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倍辔粚<冶硎荆诰W絡信息高速發(fā)展的當下,不能僅依靠刑法作為單一治理模式予以規(guī)制,更應通過政府引導、網民自律等綜合手段共同治理。
流言止于智者,更止于信息公開透明。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后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建議,針對網絡謠言,執(zhí)法司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同時,當網絡謠言出現(xiàn)后,擁有權威話語權的職能部門要迅速出來澄清,既保障公眾對真相的知情權,又減少網絡謠言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劉德良認為,以權威信息的及時公開發(fā)布來對抗虛假信息和社會恐慌,是依法治國的必然選擇。他特別舉例說,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相關部門已經召開了十余場新聞發(fā)布會,這是回應社會關切,通過發(fā)布權威信息來粉碎謠言的重要一環(huán)。而在后期,檢察機關也發(fā)布了查辦相關職務犯罪的信息,及時回應了百姓關切。
“政府也應拿起新媒體的工具,在微博、微信、貼吧、論壇等陣地,發(fā)布及時準確的信息,建立動態(tài)信息發(fā)布機制,讓人民群眾能及時得到可信的信息,這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一個途徑。”施杰告訴記者,他曾向全國兩會提交過《建立健全輿情管理機制的建議》,提到了加強網絡輿情監(jiān)測、加強應對機制建設,建議政府建立專門機構,及時化解群眾信任危機、消除不良影響。
劉德良和施杰還呼吁,廣大網民應有防范網絡謠言的意識,對網絡信息進行基本甄別,對于不符合常理、未經過查證的網絡信息,要保持冷靜理性,避免隨意轉發(fā)、傳播,以免成為網絡謠言的“幫兇”。
記者了解到,在辟謠方面,北京、河北、浙江等地紛紛成立了辟謠平臺,在抵制謠言方面發(fā)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浙江媒體網站聯(lián)合辟謠平臺為例,運行一年來,該平臺的辟謠內容已超過2000條。今年4月,浙江在線、新浪浙江等在微博上發(fā)起微話題“#浙江辟謠#”。數(shù)據(jù)顯示,3個多月的時間內,微話題閱讀量已經超過332萬人次,接到網友報料線索超過1000條。
“辟謠平臺的建立,對治理謠言將起到積極作用,民眾看到網絡謠言后,可以通過辟謠平臺查證,及時得到真實的信息,也能促進網民不傳謠、不信謠,這樣的平臺值得推廣!笔┙苷f。
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還呼吁,所有互聯(lián)網企業(yè)要主動履行責任,切實加強管理,不給網絡謠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間,共同維護健康和諧的網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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