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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雁云依”?法律不依 孩子也不一定依
丁慎毅
//agustinmoreno.com2017-11-27來源: 東方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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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大家可能見過一些非常特別的名字,有些獨特甚至奇葩的名字甚至在網(wǎng)絡(luò)上被熱傳。比如,前些時候,“王者榮耀”和“黃埔軍!眱蓚女孩就成了名人,雖然看起來奇葩了點,不過前面有姓氏,也不違公序良俗,那是人家的自由。還有人給孩子取名為“李拜天”(禮拜天)、“吳所謂”。人家就這個姓氏,也真的無所謂。那么,給孩子取名為“北雁云依”行不行?

  日前,最高法發(fā)布最新一批指導(dǎo)性案例,“北雁云依”訴濟(jì)南市公安局歷下區(qū)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記案入選。案件具體情況為:濟(jì)南市民呂某給女兒起名“北雁云依”。既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辦理戶口登記時,派出所認(rèn)為,“北雁云依”不符合辦理戶口登記條件,拒絕登記。為此,呂某以被監(jiān)護(hù)人“北雁云依”的名義向濟(jì)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原告訴訟請求被駁回。這也成為全國首例姓名權(quán)行政訴訟案。

  從法律上來說,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還要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dāng)理由,少數(shù)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tǒng)和風(fēng)俗習(xí)慣。姓呂的家長都不符合這些條件。而沒有姓氏的名字反而可能給騙子帶來方便。

  從公共管理上來說,雖然名字很詩意,但是如果開了這個頭,街上到處是“在水一方”、“獨上高樓”、“一覽眾山小”……即使帶了姓氏的“孔雀東南飛”之類的,管理可能陷入麻煩。

  從孩子意愿上來說,類似“北雁云依”這樣的名字,孩子也不一定依。雖然從傳統(tǒng)、從理論上來說,給孩子取名字好像是個人的自由,但從現(xiàn)代觀念來說,這也不完全是個人的自由。因為孩子并非私人財產(chǎn),父母的意志不能強加于孩子。當(dāng)然因為要報戶口,孩子沒有給自己取名的能力,那么父母就要考慮到孩子將來的接受程度,考慮到這個名字是否會給孩子帶來麻煩,而不是一味的寄托自已的心思。

  名字不過就是個符號,合法而便利當(dāng)屬首要。大雅多了可能就是大俗爛俗,比如“某子軒”“某子涵”,滿街都是,反而俗到讓人迷糊,令人懷疑這些父母們是不是看著于正抄襲的瓊瑤電視劇起的盜版。其實電影電視里的明星們給孩子取名反而俗的可愛。比如汪涵兒子取名“汪十安”,楊瀾兒子“吳所謂”,女兒“吳所懼”,鄭鈞兒子“鄭幸”,高峰那英兒子“高興”……

  所以說,家長們給孩子取名,不必太拼了。如果有一天老師在課堂點名,結(jié)果是這樣的:“獨上高樓”“仰望”“北雁云依”,“低頭喜看”“一池”“魚歡”,“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那該是怎樣一番情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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