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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買藥”讓人情何以堪?
張國棟
//agustinmoreno.com2016-10-28來源: 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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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報道,距國家首批藥品價格談判結果公布已有5個月,但截至10月14日,只有19省份將談判藥品慢性乙肝一線治療藥物替諾福韋酯納入各類醫(yī)保合規(guī)費用范圍,僅有三省份將其納入城鎮(zhèn)基本醫(yī)療保險報銷范疇。未將談判藥品納入醫(yī)保的省份,享受不到談判后的價格,部分省份已出現跨省買藥的現象。(10月27日新京報)

  “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是一項頗具開創(chuàng)性的國計民生工程,其本意就是允諾特定藥品進入醫(yī)保名錄,借此換取相關藥企降價讓利,給患者帶來實惠。盡管各地具體情況不同,談判藥品與醫(yī)保銜接也需要時間,但5個月都過去了,早已“說好”了的事,在諸多省份卻遲遲沒有動作,不知有關方面有沒有想過那些患者的感受,本可以在家門口輕松享受政策帶來的紅利,卻不得不如此跨省奔波,這讓人情何以堪?

  藥品不是普通商品。很多地方已取消了藥品加價,這意味著國家藥品價格談判的結果,理當第一時間普惠各地的患者。時至今日諸多省份無從落地,即便各地都有理由甚至是“多方博弈的結果”,但放在藥品談判降價大局、尤其面對跨省買藥的現象,都是說不過去的,令人失望的。

  有分析認為,此類“跨省買藥”現象的出現,不是偶然,除了地方利益,很大程度上還緣自醫(yī)保管理體系的多頭化。因為負責砍價的是衛(wèi)計委,負責買單的卻是人社部門,似乎有點“九龍治水”的味道。

  在我看來,這并非問題的關鍵。因為國家藥品價格談判,并非一個孤立的事件,需要不同主管部門的相互配合、協調以及制約。而且鑒于我國正處于城鄉(xiāng)居民醫(yī)保整合的特殊時期,這樣的設置很有必要。關鍵的問題是相關部門并沒有當回事,缺乏擔當,或者出于既得利益推諉扯皮,導致很多好政策,不是打了折扣,就是化為泡影。“跨省買藥”就是典型的例子。

  但無論如何,藥價事關國計民生,對眾多患者而言,藥價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再難的事也不能漠視。各地有關部門必須看到百姓跨省買藥的不便與艱辛,主動而為,密切協同,盡快將政策利好付諸現實。當然,對一些“屢教不改”者,也不能聽之任之,應以制度的剛性,倒逼其動作起來。否則,該挪位的就要挪位,該問責的也要問責。一句話,不能讓“跨省買藥”這等奇葩現象繼續(xù)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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