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問】
原標題:填錯地址快遞被前同事簽收 對方拒不歸還我該怎么辦?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陳丹丹
讀者來信
編輯您好!
我在一家物業(yè)公司就職,用的是公司發(fā)放的工作手機號碼。今年10月,我用這個手機號登錄某購物平臺購買冰箱兩臺,共花費1748元,但冰箱的收貨地址及電話誤選為前同事張女士的信息。此前,張女士在公司任職時,使用的也是工作手機號,她在離職后向公司返還了這一手機號。
我購買的兩臺冰箱中,其中一臺冰箱參與了以舊換新活動,新冰箱收到后需將舊冰箱交由商家回收。這兩臺冰箱運送到張女士的網購地址后,由她進行了接收。但是,因為張女士并未向送貨人員提供舊冰箱,不能享受以舊換新優(yōu)惠,故她向送貨人員支付了150元。后來,張女士自行將兩臺冰箱運至其他位置,支付了相關運輸費用。
我發(fā)現(xiàn)冰箱收貨地址填錯后,聯(lián)系張女士返還但遭到拒絕。請問,我還能要回冰箱嗎?如何維權?
北京 王女士
為您釋疑
王女士您好!
隨著網購普及與快遞服務的廣泛使用,快遞被錯拿、錯簽收的情況屢屢發(fā)生。拒不歸還他人的快遞,不僅可能因不當?shù)美枰M行民事賠償,數(shù)額較大的還可能會構成侵占罪。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此外,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因此,拒不返還不當?shù)美?,可能會構成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責任?/p>
據您介紹,張女士明知快遞員送來的快遞并非其購買,仍簽收快遞,屬于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情形。您聯(lián)系張女士返還快遞時,其拒不返還,行為構成不當?shù)美?。另外,張女士在簽收快遞時因不能享受以舊換新優(yōu)惠向送貨人員額外支付了150元,可以看出,張某明知快遞并非其購買,仍堅持簽收且拒不返還,其具有侵占他人財產的主觀故意。
因此,如果張女士已將兩臺冰箱送給他人、無法返還冰箱,那么您損失的1748元應由張女士以金錢方式予以返還。如果雙方無法協(xié)商一致,您可通過法律手段尋求幫助。
北京市平谷區(qū)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李夢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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