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商家不辭而別“跑路”了,新商家要求必須重新充值才能使用原來的預付卡繼續(xù)消費……2023年2月至6月期間,28名消費者陸續(xù)掉入商家的“預付卡”陷阱。對此,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檢察院依法介入調查并支持消費者起訴。近日,法院審理后,對該案三名被告作出“退一賠三”的判決。
類似的預付卡消費陷阱在生活中并不鮮見。比如,2022年,北京某國際旅行社通過贈送日用品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銷旅游預付卡,超1000名老年人受騙,涉案總金額超過千萬元;2023年,浙江杭州一家理發(fā)店在出售近百萬元預付卡后,卷款消失……在這些案件中,無良商家通常會以超低價格、充值返現(xiàn)等手段誘導消費者購卡充值??呻S之而來的,可能是服務“縮水”“打折”,也可能是商家卷款“跑路”。面對人去樓空,消費者無奈、無語,維權更是難上加難。
避免預付卡變成“鬧心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還需合力共治。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擔起責任,加強監(jiān)管和執(zhí)法力度,對于商家的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形成有效震懾。同時,要完善預付卡管理制度,加強對預付卡資金的監(jiān)管,規(guī)范類似的預付式消費行為。除此之外,消費者自身也要提高辨別能力,謹慎選擇預付卡購買和充值,消費后也要保存好有關憑證,以防后期出現(xiàn)糾紛時難以提供證據(jù)。
事實上,有關預付式消費的亂象,已經引起了職能部門和一些地方的重視,相關的規(guī)范和管理辦法逐步建立、完善。商務部出臺了《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北京、上海、江蘇等地制定出臺了有關預付式消費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今年7月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也回應了人們的關切,對預付式消費中經營者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退還預付款余額等義務作出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擬就預付式消費的責任主體、合同效力、合同解除、退款付息、消費欺詐等問題完善裁判規(guī)則,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期待在各方努力下,預付卡不再成為消費者的“鬧心卡”,讓更多人可以“預付無憂”,放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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