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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獵狐”,是為反腐。全世界都知道,腐敗是個壞東西,是社會公敵,是納稅人公敵。腐敗分子利欲熏心,收人私財,侵吞公帑,無視法律,踐踏公平,損害秩序,敗壞道德。各國理所當然應(yīng)該相互提供便利,加強反腐合作。但對中國獵狐,美國突然發(fā)話了。
據(jù)報道,最近華盛頓發(fā)出外交警告,稱中國公安人員在美秘密開展工作,向涉嫌經(jīng)濟犯罪的中國人施壓迫使其回國。這在美國構(gòu)成違法。
中國持續(xù)開展的“獵狐”行動,是中國反腐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對國際秩序的高度負責(zé)。大家知道,多年來,美國一直指責(zé)中國官場腐敗,每年都會例行撰文嚷嚷幾次,每有新聞事件也必摻和評論甚至直接干預(yù)。腐敗問題,是美國攻擊中國現(xiàn)行社會制度的不二標靶。
但令人不解的是,美國這么設(shè)身處地痛恨中國的腐敗,多年來卻都是中國外逃腐敗貪官的主要藏身地。中國要把這些貪官抓回去,美國又不干。誰都能看明白,美國一邊嚷嚷中國如此腐敗,一方面又在包庇中國的外逃貪官。他們不愿看到中國反腐順利推進,不希望出現(xiàn)一個“文官不愛財,武官不怕死”的中國。
新華社刊文稱,奧巴馬政府應(yīng)該在同中國開展反腐敗合作方面拿出誠意,停止偏狹的算計。文章還表示,有分析人士甚至認為,美國不愿遣返那些貪官當然是為了留住他們的錢。這一判斷有些道理。
有些數(shù)字很老,但仍能說明問題。2010年1月8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新聞通氣會稱:近30年有4000官員外逃,人均卷走1億人民幣,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貪官逃到美國。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稱,1988年-2002年的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此外,貪官在美國生存,要購房、要消費,還“存款”,對美國經(jīng)濟有益無害。另一方面,從美國“袒護”中國貪官的政治意義和功能分析,同樣是利遠遠大于弊,與可能的中國“不滿意”相比,美國獲得的卻是“緝拿”貪官上的主動權(quán),以此可以和中國討價還價獲得更多的“利益分成”以及潛在的政治效應(yīng)方面的主動權(quán)和話語權(quán)。另外,中國貪官的“巨大價值”,可不僅僅體現(xiàn)在“貪枉”的贓款上,還可能體現(xiàn)在一些高級貪官掌握的秘密上。
所以說,多年來美國一直以“世界警察”自居,以“正義化身”到處指指點點,尤其是在社會制度不同的國家面前,洋溢著道德優(yōu)越感。但面對別國跑到自己地盤上的腐敗分子,美國繃不住了。對中國的腐敗分子,美國要充分愛護,哪怕明知對方是罪犯。
于是,在美國,中國貪官購置豪宅、花天酒地,獲得“綠卡”、生活瀟灑,罪行累累卻得不到應(yīng)有懲處。這樣的現(xiàn)象和結(jié)果,是非正義的。美國責(zé)任很大,既有私心,也有歪心。
但長遠看,貪官“有錢”,或能讓美國一時獲利,但這些“非法之財”就真的讓美國安心“下咽”?“黑金”對于經(jīng)濟的刺激難道沒有負面反應(yīng)?自持有正義感的美國廣大公民,會認同政府的行為?況且,美國與中國兩國,作為世界上的最有代表性的兩個大國,雙方的利益早已相互緊密關(guān)聯(lián)。在軍事上,在經(jīng)濟上,在政治人文領(lǐng)域,在金融領(lǐng)域,在諸多的國際事務(wù)上,以及其他方方面面不僅“你中有我”,更是利益休戚相關(guān),在當代國際社會美國自信能離開中國和中國支持嗎?中國反腐敗和中國肅貪,以及中國發(fā)起的追緝貪官行動,可不僅僅是中國的國家利益問題,也涉及國際反腐敗整體成績以及國際社會的整體形象。美國在中國“獵狐”行動上百般指責(zé)、乃至刁難,足以說明美國有關(guān)方面認識問題依然“狹隘”。(中國青年網(wǎng)特約評論員 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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