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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需強化監(jiān)管
張玉勝
//agustinmoreno.com2016-03-02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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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披露的最新統(tǒng)計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5年11月,僅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全國檢察機關就查辦35240人,占同期檢察機關立案查辦職務犯罪總數的22.3%.據最高檢調查,與其他領域相比,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多發(fā)生在鄉(xiāng)鎮(zhèn)站所和農村基層組織,其中尤以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這“兩委”負責人的犯罪占比最高(3月1日《法制日報》)。

  善政善為、好事辦好,當為對黨的惠民政策落實到位的完整解讀,但在現實生活中,由“最后一公里”監(jiān)管失守而導致的政策扭曲或資金流失現象卻時有發(fā)生。村“兩委”干部成涉農扶貧領域里職務犯罪的“重災區(qū)”,凸顯惠農政策落實過程中對基層監(jiān)管失之于軟的管理短板,敲響了懲治“小官涉貪”、規(guī)避監(jiān)督“燈下黑”的反腐警鐘。

  作為社會管理鏈條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盡管村“兩委”組織身處底層末端,但卻有著直接面向群眾、詮釋政策的特殊優(yōu)勢與紐帶功能。故此,人們常常把扭曲惠民政策、侵占涉農資金、借機損公肥私、損害百姓利益的“小官涉貪”,戲稱為念歪“好經”的“歪嘴和尚”。村級干部在農村扶貧等涉農事項中的貪腐犯罪,其后果并非只是簡單的公共資財流失,更有著損害政策信譽、玷污政府形象、動搖執(zhí)政基礎的深層次危害,負面效應不可小覷。

  縱觀村官在扶貧領域里的職務犯罪,其貪腐手段也不過是截留、騙取、套取、冒領、挪用、侵吞之類的尋常伎倆,并無多大的技術性含量。但由此暴露出的監(jiān)管漏洞卻值得關注和亟待補救。比如,缺乏監(jiān)督的“一言堂”,收不入賬的“瞞天計”,巧立名目的“亂提留”,層層刮油的“吃回扣”等。究其原因,既有村干部心理扭曲、敬畏缺失的素質缺陷,更有透明缺失、監(jiān)督乏力的制度短板。

  遏制“小官涉貪”的頻發(fā)勢頭,需要教育、監(jiān)管、問責、懲戒多管齊下。首先,要加強對村級干部的素質教育,著力提升為民理念、廉潔意識和法治觀念。尤其要引導善待和用好手中權力,走出“村干部非國家公職、撈取好處不算貪腐”以及把黨的政策溫暖視為個人施恩于民的認知誤區(qū)。

  其次,要完善村務管理和政策落實的民主監(jiān)督機制,做到惠農政策、資金總量、資金分配的“三公開”,確保民眾的話語權和監(jiān)督權,規(guī)避由村干部“左兜裝錢,右兜裝票”的一支筆和一言堂。

  其三,要強化對扶貧資金的申報、撥付及使用的過程監(jiān)管。作為有別于粗放扶貧的“精準扶貧”,其本意就是要運用科學有效的監(jiān)管程序,實現對扶貧對象的精確識別、精確幫扶和精確管理。這就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扶貧開發(fā)的全天候管理,力避“一撥了之”“一放了之”的懶政,防止各環(huán)節(jié)的跑冒滴漏,尤其要強化“最后一公里”監(jiān)管,努力達成扶貧對象、措施到戶、項目落實、資金使用、因村派人、脫貧成效的“6個精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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