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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鐵路運輸服務中所遇到的一些新問題,不管是什么樣的麻煩事,鐵路方面都不能嫌麻煩,更不能總是“沒辦法”,而應當是多為旅客“想辦法”
春節(jié)臨近,火車票買票難日益加劇,鐵路方面也頻頻成為網民吐槽的對象。但客觀而論,并不是所有的買票難都是12306制造的。比如身份被冒用導致購票遭遇障礙,問題還是出在冒用他人身份的人身上。
據媒體報道,近日,北京市民孫先生就碰上了這樣一件煩心事!安恢朗鞘裁慈司尤挥梦依掀诺纳矸葑C買了2月3、4日的票,導致我們無法買5日回老家的車票。”盡管鐵路部門要求乘車票、證、人統(tǒng)一,但冒用別人身份買票似仍有可乘之機。對于孫先生來說,更麻煩的是,那兩張被冒名購買的票已經被取出。12306一名工作人員在回答咨詢時表示,如果票還沒出,就可搶先取票;但如果已經取出,就沒有別的辦法了。
身份證被冒用,怎能“沒辦法”?!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孫夫人的第一個辦法應該就是報案,進而是監(jiān)督立案,并督促公安機關抓獲侵權者或嫌疑人,使之依法受到懲處。
孫夫人的第二個辦法就是請求鐵路方面確認其身份,并注銷非她授權的購票行為。鐵路方面雖不是司法機關,無法承載追究冒用他人身份證者法律責任的重任,卻可以通過必要的程序,讓被害方能夠更迅速地從“凍結”狀態(tài)中“復活”過來。另一方面,在實名制購票乘車制度之下,一個身份證,同一時間的同一趟車只能購買一張車票,只要加大驗證驗票力度,或通過技術手段確保票、證、人一致才可乘車,孫先生及其夫人的后續(xù)購票也應不成問題。
鐵路人員面對旅客的“麻煩事”,動輒“沒辦法”,說到底還是管理型思維在作怪。鐵路運輸是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公共服務產品,步入移動互聯時代的火車票售賣,也要變過去的管理思維為服務思維,不斷提升服務意識,盡最大努力讓旅客舒心、省心和放心。
諸如旅客身份被別人冒用這樣的個案,并非今年才有。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去年12月26日曾發(fā)布公告,稱將實行五項措施為旅客服務,其中就包括旅客身份被冒用的情況。如旅客是在網上購票,發(fā)現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購票,造成行程沖突(指同一乘車人的乘車時間出現交叉)不能購票時,可在互聯網上舉報后繼續(xù)購票。12306網站為旅客網上舉報設置了相應的功能,旅客可以按網上的提示操作。若旅客在車站窗口、代售點、電話訂票、自動售票機等渠道購票時,發(fā)現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購票,造成行程沖突不能購票的,可就近到車站指定窗口舉報后繼續(xù)購票。而對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購買的車票,鐵路部門完全可以按車票的車次、座次在車站和列車上進行重點查驗,鐵路公安機關亦可將此作為重要線索依法處置。
面對鐵路運輸服務中所遇到的一些新問題,不管是什么樣的麻煩事,鐵路方面都不能嫌麻煩,更不能總是“沒辦法”,而應當是多為旅客“想辦法”。
(作者系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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