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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
//agustinmoreno.com2018-02-28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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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資料圖

  新聞:據(jù)《上海法治報》報道,20歲女生小張去年參加上海市高校自學(xué)考試,可她卻不愿以自己的努力上大學(xué),而是決定以2.5萬余元的高昂價格請人替考。在替考到最后一門時,小張的行為還是敗露了。近日,她被楊浦區(qū)人民法院判定犯代替考試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3個月,罰金3000元。

  點評:“替考”侵犯了國家對考試的組織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參與考試的權(quán)利。應(yīng)試者和替考者都要意識到考試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捷徑可走,動歪腦筋只會走上不歸路!                             ∶蟼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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