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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豐附城鎮(zhèn)中河某幼兒園發(fā)生老師虐童事件。在視頻中,一名穿著白色上衣的老師當著其他小朋友的面“教訓”男童,另一名穿著灰色上衣的老師攝像取樂。隨后,又“轉移陣地”,白色上衣的老師不斷拉扯男童衣服,并用腳夾擊男童下體。(8月16日中國廣播網)
年僅六歲男童被老師“教訓”,哭喊一通遭置之不理,另有老師圍觀攝像無動于衷,如此“情節(jié)”仿佛又見不少案例中的慣有橋段。令人意外且憤怒的是,肩負起兒童成長教育的幼兒園,竟成了孩子童年的“噩夢”,其暴力手段之狠著實叫人汗顏。近來,有未成年人在校被教師暴力侵害的確實不少,今年7月,就有網友爆料米脂縣十里鋪中心幼兒園一個年僅6歲的男孩被老師暴打;本月14號,還有媒體曝出江蘇某地一男童母親在網絡上發(fā)現(xiàn)自己孩子被打視頻。若是將時間、空間進一步擴大,未成年遭遇暴力侵害的事例簡直是“見怪不怪”,不論是學校學生間的暴力毆打,還是父母、保姆在家中“動手”,暴力事件屢遭曝光、勢頭不消。
毋庸置疑,從我國法律體系來說,對未成年人免遭暴力侵害是有明文規(guī)定的,以《未成年人保護法》為例,其中一條便是“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然而,法令行卻禁不止,每當一個孩子遭遇侵害,公眾發(fā)聲總是“嚴懲不貸”,一系列被曝光、立案調查的事例并未給全社會敲響警鐘,形勢愈發(fā)高揚、手段漸顯特別,一個個幼小心靈恰如俎上魚肉,時有利刃斬下。
頹勢如此,再無良方狠治,只怕還要有未成年人身陷暴力之中。習近平總書記曾表示,“對損害少年兒童權益、破壞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堅決防止和依法打擊”,暴力問題,首先要扼其項頸,未成年人是國家與民族的未來,任何教育、管教亦或責罰,都應處于“紅線”之內,故意侵害未成年人健康利益者更須嚴懲。如今癥結恰恰在于,未成年人遭遇暴力侵害的范圍過大、形式多樣,各方監(jiān)管難以入手,調查取證不易。
對于防治未成年人免遭暴力,確有實策可用,今年4月,南京某學校一班主任發(fā)現(xiàn)學生被打且傷情嚴重,性格也隨之大變,出現(xiàn)畏懼人群等心理行為,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在多方努力無果后,上網試圖尋求幫助,由此揭開了“南京虐童案”查辦序幕。正如類似案例所示,不論教育、監(jiān)管、懲處,涉及未成年人可能遭受暴力侵害的學校、家庭等方面,都不能只是一方獨大,必須協(xié)調參與、互為犄角、相互約束,學校出現(xiàn)問題,家長要站出來;家長出現(xiàn)問題,一些社會組織要協(xié)調后續(xù)。包括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等,更需要參與進來,多點對一點,實實在在盯緊些,這才有實效。
另外,現(xiàn)存的一種想法就是,“以暴制童”并沒什么大不了,特別是學校和家庭,“不打不成器”的陳舊思想普遍存在,且行為成本太低。例如在所引案例中,一起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的虐童案,最終以“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而收場。本月發(fā)生在四川的“8歲女童被打”案,結果更是以一紙交予婦聯(lián)的“保證書”掩息。對待未成年人遭遇暴力,自然是當以“防”為先、以“防”為重,但事發(fā)后的懲治環(huán)節(jié)用不好,對于預防和監(jiān)督同樣要帶來副作用,家長既是侵權者又是監(jiān)護人、學校有“臨時工”可以開除、未成年人打未成年人雙方都得保護……這些尷尬解決不了,暴力之手便難從根本斬斷。
風霜歷人,但暴力決然沒有必要性,更不應成為未成年人成長中的阻礙甚至“斷崖”,不論以何種形式、何種做法、何種考慮,給未成年人立一堵“防暴墻”已是迫在眉睫。再無實打實的重視與防治,一些未來的花朵,蔫息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