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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鵬:“他不講理”并非“我要打人”的理由
//agustinmoreno.com2015-10-19來源: 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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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有兩則類似新聞催人反思:一則是,在山東煙臺,一老太太乘公交車錯過下車,直接坐在公交車門上,“讓車走不了”,一趕火車乘客小伙看不過,踹了老人一腳;另一則是在上海地鐵8號線上,一男子因隨地吐痰遭一位女士指責后,不但不知悔改,還不斷用污言穢語咒罵其他乘客,并不顧及坐在他身邊的老人和小孩。該男子的言行激起眾怒,最終被一名壯漢出手教訓。

  從情感與道理上來講,兩則事件中,坐車門的老人與吐痰的男子,其本身明顯都是有錯在先的,甚至已經(jīng)違反公交公司相關規(guī)定。而且其還不聽勸阻、不知悔改。這樣的人,其心無道德,目無規(guī)則甚至法紀,確實讓人惱怒與抓狂。而且若是有人出手教訓,也確實讓人覺得解恨。但仔細一想,趕火車小伙也好,地鐵壯漢也罷,私下出手教訓不講理者的辦法,又明顯是不妥的。

  首先,一些人不講理、不守規(guī)則,其可能只是道德行為,但如果我們出手教訓,則是違法行為。如果將人打傷,比如輕傷以上,可能還會構成犯罪。這代價實在是有些太大了。比如山東煙臺出腳踹老人的小伙,其最終不僅誤了趕火車,還被處以“拘留12天,罰款500元”處罰,可謂得不償失。

  其次,他人不講理,不守公道,并非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至少,我們還有規(guī)則制度、有法律,有相關公交公司、有公安部門等可以協(xié)調與處理。遇人耍賴、撒潑,勸解無效的,不妨報警等。若是出于義憤私下解決、出手教訓,違反了法律,我們又與一些不講理的人有什么區(qū)別呢?

  道理、道德、規(guī)則和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都講規(guī)則、重道德、守法律,這是我們的追求與理想社會形態(tài)。在此之前,有一些人不講道理不守規(guī)則,我們的目的是讓他們講道德、守規(guī)則,但實現(xiàn)這一目的的辦法,首先也要講道理、守規(guī)則的。否則,以同樣不講道理、不守規(guī)則甚至違法的辦法,去要求他人講道理、守規(guī)則,這明顯是不妥的,也是不可取的。換言之,他人不講理、不守公德,甚至耍賴、撒潑,不能成為我們動手打他、出腳踹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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