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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四川達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訛詐的孩子獲得5000元獎勵。在公安分局辦公室,3名扶老人的小孩和兩名辦案民警分別獲得了由某網站提供的“好人”獎勵現(xiàn)金。頒獎方表示,“給好人發(fā)獎就是讓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證明他們不‘傻’”。對此,在肯定其積極意義的同時,也有不少聲音質疑頒獎者自我炒作。
乍一聽新聞,的確以為是當?shù)卣块T頒發(fā)的獎勵,但仔細看后發(fā)現(xiàn)頒獎者是一家民間機構時,確實有點意外。畢竟政府是公權力部門,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是其職責之一,而與此事沒什么直接關系的民間機構似乎有點“多管閑事”了。但這可能只是人們的思維慣性在作怪。
事實上,沒有任何規(guī)定說不是政府就不能對“好人好事”給予鼓勵。雖然權威性與政府不可同日而語,但是,企業(yè)、非營利部門或者某個體,通過這種“社會點贊”的方式,表達表彰正義力量、激發(fā)公眾向善的做法,也是一件有助于社會風氣的好事。
一直以來,人們習慣傳統(tǒng)權威部門和權威者給予的各種肯定,并將其視為一種榮耀。但在一個越來越發(fā)展的社會中,公眾評價和群眾參與也正在變得越來越重要。就像人們在互聯(lián)網空間里發(fā)條微博、發(fā)個微信,得到點贊一樣。這點贊者可能不是單位的領導、不是家族的長者,甚至有時不是親朋好友,而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但誰又能說,當自己發(fā)出的信息、表達的觀點得到積極回應時,不會心頭一暖呢?誰又能否認這不是對自己的一種社會肯定和精神支持呢?
近些年,社會風氣、公共道德成為一個社會熱點話題。但在呼喚良好社會風氣的同時,我們也常?吹揭环N置身事外的態(tài)度,看到要求他人道德高尚,但自己在關鍵時刻卻退縮不前、冷漠淡然的現(xiàn)象。社會風氣的營造,有關政府部門當然是主力軍,但每個人也都有維護道德風尚的義務。只有更多人參與其中,才會形成“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
當然,“扶正”和“祛邪”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社會自發(fā)的對善“點贊”,能夠對惡形成更大的壓力,但還無法成為具有強制力的約束手段。怎樣讓“訛人”者不敢再為所欲為,仍然需要有關部門從立法、司法、執(zhí)法各方面積極應對,補上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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