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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有企業(yè)改革大框架下,文化企業(yè)改革當如何推進?中辦、國辦近日下發(fā)意見強調,文化企業(yè)提供精神產品,傳播思想信息,擔負文化傳承使命,必須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古語說,文以載道。今天的文化產品種類繁多,其功能與使命依然集中于精神層面。當下,越來越多的文化產品在市場領域流通,它們作為一種商品,擔負著為投資者“回本兒”“賺錢”的目的,需要遵循市場經濟的規(guī)則。但同時,它們更是人民的精神食糧,關乎世道人心、公序良俗,國有文化企業(yè)還承擔著滿足黨和政府執(zhí)政需求的功能。一本書,一部影視劇,一件文藝作品,都可能影響“消費者”的思想、行為,甚至深刻改變他們的價值取向。在思潮多元化、社會“原子化”的大背景下,更需要優(yōu)秀的文化產品來啟迪思想、溫潤心靈、陶冶性情,來“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來凝聚共同價值、夯實思想根基。這是文化產品義不容辭的責任。
當然,強調文化產品的導向性、公益性,并非要求企業(yè)“賠本賺吆喝”。畢竟,在如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全然不顧經濟效益既不可持續(xù)、也很不現實。我們正在推進的國有文化企業(yè)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這一認識的因時而變之舉。市場中隱藏著需求信號,以此導向,就能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贏。
有機統一、互利雙贏是理想狀態(tài),但也有一些時候,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可能會發(fā)生沖突、甚至彼此背離。當下文化市場亂象頗多,一些“三俗”作品往往能獲得不少點擊率。究其原因,就在于日益多元的社會需求中,存在著形形色色不健康乃至病態(tài)的需求。它們與“三俗”產品一拍即合,形成一塊道德敗壞的市場,不斷傳染著抵抗力不足的人群,進一步形成惡性循環(huán)。從這個意義上說,置身市場之中的文化企業(yè),要審慎辨別信號,明確底線紅線,滿足那些向上的、積極的需求,生產符合先進文化要求的作品!熬訍圬,取之有道”,此“道”,當然不能是不計社會之污、求取一時之利。
謀利當謀天下利,更要善謀天下利,國有文化企業(yè)首當其沖、責無旁貸。其他企業(yè),尤其是被稱為“共和國長子”的國企、央企亦是如此,要把政治責任、社會責任放在心上。以更大胸襟規(guī)劃企業(yè)發(fā)展,塑造負責任的企業(yè)形象,才可能贏得長久、贏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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