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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霾,處罰無上限;規(guī)范廣告,不能說“療效”……近日,包括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廣告法修訂草案在內的多部法律修訂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引起輿論廣泛關注,有媒體甚至再次以“小明”同學的生活為例,幫助公眾了解它們給生活帶來的巨大影響。
輿論關注,一方面說明公眾知法用法的意識逐漸增強,另一方面也體現了立法和修法的民生導向、民意關切!靶∶鳌蓖瑢W確實應該關注這些法律,因為它們確實與每個人的權益都息息相關:食品安全法保障的是“舌尖上的安全”;大氣污染防治法或許能讓人少吸入一點PM2.5;而一部細致入微的廣告法,既可以換來熒屏前的耳根清凈,也能讓廣告更稱職地成為“消費向導”。
公眾的權益是天大的事。每一項政策的出臺,每一部法律的制定,都應該以民眾的訴求和社會的關切為出發(fā)點,以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為最終歸宿。法律法規(guī)關乎社會關系調整,立法修法尤其應當注重民生導向。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所要求的,“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法律是民生的兜底工程。沒有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guī),保障民生將是一句空話。完善的法律,對于保障民生起碼有兩個方面的重要意義。一是執(zhí)法部門于法有據。比如一些虛假廣告中的明星代言,以往的執(zhí)法中就因為沒有明文規(guī)定而難以追責。二是民眾維權有法可依。民眾不缺少維權意識,缺的往往是維權工具,這容易使糾紛解決脫離法治軌道,甚至釀成惡性事件。在法律框架內,通過治理者和民眾的共同努力,民生保障才會有切實的基礎。
立法修法的民生導向,也應當有更加豐富的內涵。食用了無良商家售賣的有毒食品,法律為受害人提供求償工具,這是滿足民生訴求;對于毗鄰居民區(qū)的重污染企業(yè),環(huán)境部門加大執(zhí)法力度,確保居民喝上安全的水、呼吸干凈空氣,這是保障民生權利。以民生為導向立法修法,不僅要能夠實時滿足民生訴求,也要切實保障民生權利。比如,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存在爭議,需要給大家選擇的權利,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了“按規(guī)定進行標識”的條款,正體現了這一點。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而要贏得人心,法律既要植根于正確的理念,也要著眼于現實的需求。經濟社會發(fā)展日新月異,不能與時俱進的法律,必將遭遇執(zhí)行難題,有損法律之權威。唯有不斷關注民意、直面問題,法律才能跟得上時代的腳步。環(huán)境敏感期,大家要求對排污企業(yè)用重典,污染飲用水源的石化企業(yè)僅僅收到50萬元的罰單,顯然落后于時代;信息化時代,彈窗廣告病毒般發(fā)展,“一鍵關閉”的強制要求就很有必要!胺傻纳υ谟趯嵤傻臋嗤苍谟趯嵤,再完善的法律,如果不能在保障民生中體現有效性,其權威也難免會打折扣。
“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這是四中全會對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出的要求。立足現實問題,積極“問法于民”“立法為民”,法律才能更充分體現民意,更順暢抵達人心,釋放出更多民生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