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殘疾人就業(yè)需要政策傾斜
錢夙偉
//agustinmoreno.com2015-07-13來源: 中工網(wǎng)—《勞動午報》分享到: | 更多 |
發(fā)改委、民政部、人社部等8個部門日前共同印發(fā)《意見》,要求各地努力輔助殘疾人就業(yè)。目前我國有超過8200萬殘疾人,由于他們社會適應能力弱、出行障礙,多數(shù)無法就業(yè),生活主要依靠家庭供養(yǎng)或社會救助。(7月12日央廣網(wǎng))
本來,關愛殘疾人,應是社會共識,盡自己所能,安排殘疾人工作崗位,也是社會義務,然而現(xiàn)在很多用人單位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問題認識不足,寧愿繳納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也不愿安排殘疾人;部分單位更是既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也不繳納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
無論政府機關,還是企事業(yè)單位,都有適合殘疾人的崗位,殘疾人也完全能夠勝任,甚至因為殘疾人的生理特點,于某些崗位,反而能比正常人做得更好。一些單位拒招殘疾人,無非是怕殘疾人的生理缺陷影響了單位的“形象”。這無疑是對殘疾人有形無形的歧視,堵死了殘疾人就業(yè)的通道,也成為阻礙殘疾人融入社會的最大“絆腳石”。其實,殘疾人,往往有著更強的意志和奮斗精神,因此殘疾人中不乏優(yōu)秀人才。他們自強自立的精神,有著更強的榜樣和啟迪的力量。所以說,對殘疾人的歧視,從根本上說是緣于一些人和單位自身精神的殘缺。
解決殘疾人就業(yè)難,固然要著力于從整個社會大環(huán)境,消除對殘疾人的歧視,而進一步從政策上傾斜,并采取剛性的制約措施,更是勢在必行。唯有如此,才能強行扳正畸形的觀念,消除對殘疾人的歧視,從而讓殘疾人有一個體面和尊嚴的就業(yè)環(huán)境。
編輯: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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