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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年薪憑啥應達到30萬?
胡建兵
//agustinmoreno.com2016-03-10來源: 中國江西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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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全國律協(xié)副會長朱征夫是名副其實的“高產(chǎn)”政協(xié)委員。今年,他特別關注如何規(guī)避冤假錯案,攜了9個提案上京。主要圍繞如何保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如何合法地收集證據(jù)和嚴格采證證據(jù)、如何維護法官中立的依法裁判的地位三個問題。對于近年來屢次提到的法官流失嚴重、工資待遇不高等問題。朱征夫認為,法官待遇應達到30萬元年薪。(3月3日新快報)

  這幾年,要求提高法官加薪的呼聲越來越多,而在五年前幾乎沒有人提起過這個話題。之所以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關鍵的是國家對法官要求高了,管得嚴了,工作任務多了,沒油水撈了,只能拿“死工資”了。

  幾年前,法官是個很熱門的崗位,當時流傳著這樣一句順口溜,叫做“吃了被告吃原告”,要想打官司,不管有沒有理,就必須千方百計找法官送禮,如果不送禮,就是你有再多的理,要想打贏官司恐怕很難。當時的法官,沒有一個人喊窮,也沒有一個人叫苦,巴不得多接案子,接的案子越多意味著撈到錢就越多。那時,除一些重大案件外,許多案子都要看誰給的錢多來定輸贏,來決定判的輕重,因而產(chǎn)生了許多冤假錯案。

  這幾年,國家對法官的管理嚴了,對法官盯得緊了,查處得嚴了,從而使原本的“潛規(guī)則”和“灰色地帶”無法生存了。法官想利用權力撈錢的念頭不敢有了,沒法有了。好處沒了,但工作量卻變大了,對辦理案件的期限定得更緊了,辦案質量提得更高了,一旦出現(xiàn)發(fā)回重審或改判等都會影響法官的考核,嚴重的還會被追責。

  因此,許多法官覺得跟以前相比,現(xiàn)在的日子不那么好過了,當法官虧了,有的法官改行當律師去了,有的轉行做生意去了。而一些沒有別的能耐又耐不住寂寞的法官,只得通過一些社交平臺,或者在一些場合,為“法官”叫屈,一有機會就呼吁為法官加薪。

  法官只是我們國家千百種職業(yè)當中的一種,他們的工資是國家通過綜合考慮決定的。他們薪酬不算最高,但最起碼屬于中高層次的,比普通公務員要相對高一些。雖然工作量比較重,但也絕對不是最重的。比起教師、醫(yī)生、科學家等來說,壓力也不算最大的。因此,朱征夫副會長提出,希望法官待遇應達到30萬元年薪,這是不現(xiàn)實的。朱征夫的觀點恐怕是想趁著法官漲薪搭“順風車”,提高律師收入。試想,如果法官的年薪達到30萬元,那么檢察官的年薪是否也要達到30萬元,律師費是否也要水漲船高。同樣,司法部門的漲薪了,那么公安、醫(yī)療、教育等其他行業(yè)是否都要漲薪?

  作為一個法官,既然選擇了這個行業(yè)就應遵守這個行業(yè)的游戲規(guī)則,如果嫌法官工資低吃了虧,你完全可以不選擇這個行業(yè),已經(jīng)選擇了的,也可以辭職或轉行。而對于這幾年出現(xiàn)法官辭職或轉行的情況,我們大可不必緊張,因為這些法官原本就不熱愛這個行業(yè),他們只是看到了法官手中的“權”和“利”兩個字,他們的出走,可能會使法官隊伍更純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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