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被問責干部“離崗”考驗事故追責“成色”
//agustinmoreno.com2015-08-27來源: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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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處分消極怠工,稱病休息工資照領……近來,受處分干部“在編不在崗、在崗不作為”現(xiàn)象引起干部群眾不滿。24日,湖北省委組織部發(fā)出通知,要求加強對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干部的管理。
談到行政問責、紀律處分,公眾并不陌生。然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部分干部被處分后,并不是積極工作“將功補過”,而是與組織耍起了脾氣。甚至,將處分看成了“帶薪休假通知單”。
對官員的問責和紀律處分打折,一方面,透支制度的威嚴,另一方面,會污染“政治氣候”。正是看到這種危害,此次湖北要求,“干部受處分或處理后,應在相關決定下達一個月內(nèi),重新明確其工作崗位或分工,并按規(guī)定確定其工資及有關待遇”,“今后凡是發(fā)現(xiàn)干部處理或處分后,在編不在崗、在崗不作為,將視具體情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無疑,這會倒逼耍脾氣的官員,遵守處罰決定,改掉自身的不良風氣。
同時還要看到,干部被問責后的懈怠問題,不是一個文件就能解決的。試問,一些官員被問責后,為何能安然“隱身”?表面看,是官員被降職、免職后,感覺丟面子,不愿意面對老同事。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有些干部被免,可能是代人受過。
由此,被問責干部“離崗”也在考驗事故追責的“成色”。有關部門只有做到真追責,讓追責經(jīng)得起歷史和現(xiàn)實的檢驗,而不是點到為止,才能讓干部服氣,才能還原問責的“初心”,從根子上杜絕被問責干部的“離崗”現(xiàn)象!
編輯:丁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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