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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珉迕:治治“千萬買酒”背后的權力邏輯
//agustinmoreno.com2015-07-01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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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多家央企2013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共查出逾16億元公款浪費,其中就屬那一瓶瓶高檔酒最觸目驚心——據(jù)查,中電投集團下屬金元集團和成套公司,在2013年至2014年5月間購買的單價500元以上的高檔酒,金額合計1753.66萬元。這意味著兩家子公司在審計時段內,平均每個工作日支出4.9萬元用于高檔酒消費。

  差不多同時,另一條與“酒”有關的新聞,更令人五味雜陳:湖南省紀委查處永州市“4·29”違規(guī)超標準公務接待導致女官員陪酒醉死一事,近日有了結果。永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向曙光被免去黨內職務和行政職務;其余參與的公職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黨政處理。4月29日,永州市發(fā)改委副主任李春燕被叫到一個關于永州機場項目的“重要飯局”。推杯換盞后的第二天,李被發(fā)現(xiàn)醉酒致死。

  一個是幾成規(guī)模的巨額浪費,一個是極端的悲劇個案,反映的都是積習甚深的“酒文化”。中電投兩家子公司在審計后稱,多數(shù)高檔酒是供集團公司使用,下屬公司只是承擔了違規(guī)購酒的責任。永州方面則“認賬”表示,涉事人員“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但這些就事論事的解釋,都無法令人釋懷。

  事實上,中電投絕不是第一家“頂風浪費”的大型企業(yè),李春燕也不是第一個倒在酒桌上的政府官員。梳理兩年多來的報道不難發(fā)現(xiàn),自2013年7月以來,黑龍江、安徽、四川、廣東等地官員陪酒致死案竟有10余起之多; 而超標公務接待、嚴重公款浪費,更是多家央企在審計和巡視中曝出的問題。從表面上看,這些都是官員“四風”在作祟,但如果存在于其背后的根本性問題得不到改變,中電投不會是最后一家,李春燕怕也不會是最后一個。

  正是因為“酒文化”對中國官場影響之深,中央大力推行八項規(guī)定,各省區(qū)市也相應出臺規(guī)定,布下重重防線。但中電投的“千萬買酒”和一批官員的醉死,恰恰都發(fā)生在八項規(guī)定出臺以后。這般“不收斂、不收手”,折射的已不僅僅是個人身上的“奢靡”和“貪欲”。

  如果時間能夠倒轉,李春燕和她的同事們,一定不愿再喝那杯酒。據(jù)報道,李春燕今年以來在服用減肥藥,身體虛弱,并不適合飲酒。李本人心中,又何嘗愿意像酒桌上表現(xiàn)得那樣“討酒喝”?但在其從家中被叫到酒桌旁、參加這個事關永州機場項目的酒局伊始,舉不舉杯就不是自己的事情——這個發(fā)改委副主任需要在自己的上級面前“以酒量表達膽量”、“用酒品證明人品”,更要在重大項目面前為當?shù)亍坝镁票瓝Q來金杯”。她和這個飯局上的所有人都知道,不喝酒,也許就“辦不成事”。

  中電投每天近5萬元的酒錢,顯然也不是什么員工福利,更不可能專供企業(yè)高層自己“把酒言歡”。公款買酒不是為了“自己喝”,這是多少年來人們早已熟習的道理。本質上,這些酒代表著“利益”,更代表著“權力”。無論是中電投還是李春燕,在成杯美酒面前,所要面對的其實是一場權力與利益的博弈——喝了酒,才會“好辦事”。很多時候,比起辦公桌上的“明規(guī)則”,基于潛規(guī)則的酒桌上的較量,更能左右事情的成敗。也正因此,酒杯漸漸取代了制度,成為權力的一種象征。當正常的制度被懸置、潛規(guī)則橫行,權力只會向著本不屬于它的范圍不斷膨脹。

  說老實話,“千萬買酒”事件里,不但中電投下屬企業(yè)要抱怨自己為上級“背鍋”,把這些酒喝下肚的人,或許也有一肚皮的怨氣。而李春燕們的醉酒而亡,更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因公殉職”。當酒桌對權力運行的影響遲遲無法被打破時,這種看似吊詭的結論就完全合乎邏輯。顯然,僅僅從“四風”角度批評,還擊不中真正的痛處。人們更需要一次透徹的反思:如果靠喝酒才能辦事,這辦的,算是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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