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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資金挪用與濫用是對“雙胞胎”
毛建國
//agustinmoreno.com2016-12-15來源: 中工網(wǎng)—《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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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對于資金挪用,濫用可能更具隱蔽性,查處起來更復雜,也更困難。“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把來之不易的治霾資金用足用好,而不是“花出去就行了”,這是有關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

  12月12日,財政部發(fā)布《防治大氣污染必須堵住資金流失漏洞——關于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檢查典型案例的通報》,公布對京津冀等9個省(區(qū)、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結果。從檢查結果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被挪用的情況較為突出。

  公眾希望天是藍藍的,空氣是新鮮的,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以來一個自由自在的“深呼吸”。當前,霧霾形勢嚴峻,但在治霾上也處于難得的風口期,各方極為重視,并且推出了很多舉措。在治霾上,“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因此,有關地方的做法,讓公眾大失所望。從檢查結果看,竟然有上億元治霾資金挪去發(fā)工資、搞招待等,這既說明一些地方對于守紀律講規(guī)矩依然置若罔聞,也說明一些地方對于治霾的重視只是停留在口頭上,甚至可能把治霾當作中飽私囊的“機遇”。這種狀況不改變,徹底解決霧霾問題基本沒有希望。對于挪用的治霾資金,不僅應該追回,而且應該追究當事人責任。

  有一種聲音認為,“相對于大氣污染防治1.75萬億元的投資需求而言,這些畢竟是很小的部分,對于‘大氣十條’的考核不會有太大影響!毕鄬τ1.75萬億元的分母,挪用的上億元資金作為分子可能不算什么。但要看到,這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行為,如果對其姑息的話,極有可能造成“現(xiàn)象級惡果”。在全民深受霧霾困擾和“傷害”的背景下,居然還有人對治霾資金有所企圖并實際挪用,可見一些人無視紀律和規(guī)矩到了何等境地。

  對于治霾,難道僅僅是挪用問題嗎?恐怕還有濫用。近年來,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形勢緊迫,公眾對PM2.5等指標高度關注,“霧炮車”也火了起來。多地采購了這一新型工具,“霧炮車”逐步以“治霾神器”的面貌為公眾熟知。但在專家看來,“霧炮車”更像是一件“皇帝的新衣”,只能自欺不能欺人。某種角度說,這就是濫用!胺乐未髿馕廴颈仨毝伦≠Y金流失漏洞”,難道僅僅需要堵住挪用的漏洞嗎?在濫用上,同樣存在問題,同樣必須堵住。

  不必諱言,治霾資金挪用并非孤立,挪用與濫用其實是對雙胞胎。而相對于資金挪用,濫用可能更具隱蔽性,查處起來更復雜,也更困難!昂娩撘迷诘度猩稀保褋碇灰椎闹析操Y金用足用好,而不是“花出去就行了”,這是有關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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