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治霾神器”來了!近年來,隨著大氣污染防治日益被重視,霧炮車也火了起來。國內多地采購了這一新型工具上路,采購方多是當地環(huán)保局、市政公司,每臺均價近70萬元,其中河北雞澤縣環(huán)保局出手最大方,中標價為130多萬元。但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專家表示霧炮車能除霾并不科學,實際上就是個灑水的東西。
想不到,一種并沒有詳細數據支撐的灑水裝置,竟然被譽為“治霾神器”,甚至成為一些地方政府爭相采購的工具。這種情形不僅暴露出地方政府的政績焦慮,也是一種病急亂投醫(yī)的寫照。
在霧霾備受社會關注的情形下,政府作為治理霧霾的責任主體,飽受公眾質疑甚至指責,在這種情形下,一旦有人推出所謂的“治霾神器”,地方政府自然趨之若鶩。這就導致一些地方在沒有科學依據的情況下,依然熱衷采購這種治霾神器。甚至明知道這種治霾神器并沒有治霾效果,依然樂此不疲,主要原因還是希望借此消解公眾對霧霾的擔憂以及對政府的詰問。只是,這種盲目和沖動行為,不僅無法起到治霾效果,還浪費了大量的財政資金,甚至容易滋生腐敗,成為一些人借機斂財的手段,因此,政府采購治霾神器,可謂是貽害無窮,有弊無利。
因為,首先這些治霾神器并不神奇,既沒有治霾的相關數據支撐,也沒有實戰(zhàn)的效果檢驗,完全是生產商自吹自擂的功效,其實,這種所謂的治霾神器完全是一些人陰差陽錯地口口相傳,并沒有任何的科學依據和現實支撐。這種治霾神器和傳統(tǒng)農業(yè)噴藥和工業(yè)除塵設置的核心構造并無二致,只不過被一些人夸大其詞,賦予上了治霾的功效,就成為一些商家促銷的噱頭。因此,政府采購這種設備,對治霾沒有絲毫的作用。
可是就是這樣一種沒有科學依據的設備,政府為何趨之若鶩呢?說到底,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治霾過程中,缺乏足夠的理性,迷信謠傳,急于求成,正是基于這些心理,一些地方政府才會對這種治霾神器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理,爭相采購。
除此之外,政績沖動也是導致政府采購治霾神器的一大原因,霧霾鎖城,治霾當然是最大的政績,在這種政績追求下,一些地方才會不顧一切地采購,企圖以此創(chuàng)造政績,撈取好評。
其次,這種治霾神器雖然構造原理并不復雜,但是價格卻令人咋舌,一臺設備動輒幾十萬上百萬,而這些錢都來自地方財政支出,可是很多時候,這些設備采購回來,并沒有發(fā)揮多大作用,甚至成為一種擺設,“一年只使用四五次”,如此閑置,顯然是對財政資金的巨大浪費。
還有,除了浪費資金,采購過程還容易滋生腐敗。一些地方對這種治霾神器趨之若鶩,并不是為了治霾,也不是為了政績,而是看重采購過程中的“好處”,每臺動輒幾十萬上百萬元的采購資金,對一些地方官員來說,無疑是一塊“肥肉”,一些人正是借著這種采購,套取資金,索要回扣,實行權錢交易,走上了一條權力變現的生意經。
因此,采購治霾神器,不管從治霾效果看,還是從嚴格財政支出以及從加強反腐倡廉等方面看,采購治霾神器都存在著巨大的危害。這些危害甚至比霧霾的危害更大,亟需嚴加遏制和整治。
世上本沒有治霾神器,只不過說的人多了,也就有人信了。治霾是一項長期復雜的行動,需要立足長遠,運籌帷幄,久久為功,切不可急于求成,一蹴而就。任何治霾神器都不如加強環(huán)保執(zhí)法,綠色發(fā)展,生態(tài)文明,嚴格執(zhí)法才是最有效的治霾神器。
新京報:霧霾走了,治霾的緊迫感不能走 2014-02-27 |
馮是虎:治霾需要完善法律制度 2014-09-10 |
曹 林:環(huán)保工作需驅除執(zhí)行乏力之“霾” 2014-12-01 |
陳慶貴:可理解治霾難,不能接受“軍令狀”... 2015-03-17 |
朱永華:“灑水治霾”是在飲鴆止渴 2015-08-24 |
鄧建勝:天藍不能等風來 2015-11-16 |
霧霾之下,沒有看客 2015-12-02 |
陳發(fā)明:行政力量治霾是職責所在 2016-01-15 |
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更需秉持善意 2016-05-25 |
治霾“督企”更要“督政” 2016-11-09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38)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11630) | 京ICP備11015995號-1 | 聯系我們:zgw@workercn.cn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廣媒)字第185號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 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舉報電話: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agustinmoren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