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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利益集團哪家強?地產行業(yè)里面藏
//agustinmoreno.com2014-11-14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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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網評論員:不出意外,隨著反腐效應的發(fā)酵,房地產商也成了“高危職業(yè)”。據(jù)今天(11月13日)《華夏時報》的報道統(tǒng)計,在廣東、湖北、重慶、四川、云南等地,僅今年被公開曝光牽涉官員落馬案的房企老板就超過10個。

  文章援引了深圳一位房地產行業(yè)從業(yè)者的評價,該人士稱,“基本上只要有官員落馬的地方,就會有地產商被牽出來”,“在反腐高壓態(tài)勢下,地產成了高危行業(yè),令地產商坐立不安,隨時都有可能出事,導致有些地方小房企對依靠關系拿的地,不敢動工開發(fā)”。

  這只是大體描摹。對于土地腐敗之嚴重,房產開發(fā)領域官商勾結之緊密,已經有太多具體案例向公眾做了展示。被稱為“影子地主”、“地產大佬”的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于今年7月落馬,隨后的各種新聞追蹤顯示,他土地斂財涉案金額近三億,“兩地產老板涉曹鑒燎案滯留境外”。幾乎與此同時,洛陽市副市長郭宜品與當?shù)胤康禺a商組團失蹤,引發(fā)了當?shù)爻錆M黑色幽默的地毯式追捕,也引起了一場針對官商勾結的輿論圍觀。

  如果說在漸進式改革的過程中,各個領域都生成了自己的利益集團,土地流轉、審批、開發(fā)領域的利益集團則是最具典型性和能見度的一個。它最清楚地展現(xiàn)了利益集團的兩個特征,一是權力和市場結盟,一面通過權力獲得公共資源,一面通過市場變現(xiàn);二是完成了權力對市場的規(guī)制和主導,剔除了市場公平性規(guī)律,保留了市場的私人化收益,最終導致市場的附媚和扭曲。除了對市場本身的破壞性改造,這個過程還助推了土地財政的惡化和房地產泡沫的擴大,常常直接或間接引起征地糾紛、補償矛盾、群體事件、強力維穩(wěn),并在更廣義的層面上扭曲了社會分配。

  可以說, 官商勾結的出現(xiàn)、利益集團的形成,是半管制、半開放的市場經濟必然產生的結果。之所以在房地產領域尤為嚴重,是因為過去十多年正值土地充分資本化、房地產業(yè)火箭上升的時段,房地產成為了切分財富蛋糕的最佳通道之一,故此被“選中”。這其實意味著,除了以房地產項目為抓手進行反腐的作為之外,還應在更宏觀的意義上拆解這種官商同盟,從根本上遏制他們隨時找出口的沖動。

  拆解這個同盟,意味著重塑權力倫理和市場環(huán)境,其目標的達成和中國改革的程度和效果是同步的,肯定不能靠哪個專項改革一招制敵。但對于眼前能夠做到的事情,曹鑒燎的案例或許可以給出一些啟示。新聞報道稱,曹鑒燎任增城市委書記時,手握“三舊改造”項目審批權力,“符合政策的項目,他可以壓著不辦”,直到“所有人——主動或被動的——和曹鑒燎在地產行業(yè)中的代理人達成合作意向”;“曹鑒燎主要利用其在珠江新城、增城掛綠湖等項目開發(fā)過程的絕對主導權力,在土地上給予‘關系戶’開發(fā)商拿地和經營的傾斜”。審批權力的高度集中,一把手的決策的家長化,都使得官商聯(lián)盟獲益的沖動能輕易找到出口。要先改變這種現(xiàn)狀,才能為治本的改革贏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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