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懺悔
喬志峰
//agustinmoreno.com2015-01-15來源: 四川日報分享到: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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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某貪官懺悔算經(jīng)濟(jì)賬:“我現(xiàn)在的年收入4萬元多一點,并且工資在逐年上漲。我應(yīng)該還可以活40年,假如每年按平均收入7萬元計算,將來國家要發(fā)280萬元給我。我至少損失280多萬元!保1月13日《檢察日報》)。
通觀他算的幾筆賬,全部都是站在自身利益的立場上來算的,卻沒有算一算自己的行為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的“危害賬”。貪腐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但與之造成的“危害賬”相比,往往不值一提。因此,要真正懺悔,就必須要算好“兩本賬”。只有這樣算,才能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同時為其他還在算“糊涂賬”的官員帶來警示。(原題:貪官懺悔別只算“自家賬”)
編輯: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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