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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安徽一家媒體發(fā)布消息: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行政訴訟被告席,比去年同期多了30次。71件案件中,上半年合肥市中院審結了20件,其中駁回原告訴訟請求18件,確認省政府行為違法1件,撤銷省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1件。即到目前為止安徽省政府僅有一起案件敗訴。
“政府半年被告71次”的意義
新版行政訴訟法頒布以后,法律對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眾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也不斷增強,具體表現(xiàn)在“民告官”案件的大量增加。安徽省政府僅半年時間71次被推上被告席,不過是其中的一個現(xiàn)實縮影。
從政府的角度講,應該做到依法行政,少當被告。從公民的角度說,既期待政府愛惜自己的羽毛,依法行政;也期待法院依法辦案,主持公道。如果民告官案件判決不公,民眾既會對政府行政水平與公正性產(chǎn)生疑問,也會懷疑法院與政府“一個鼻孔出氣”。讓法院審判權獨立,需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關于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規(guī)定,嚴禁以任何非法定理由為借口,拒絕受理某類依法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各級人民法院要依法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切實解決行政訴訟“告狀難”問題。這既是最高法院對民告官案件的重視,也說明民告官逐步成為一種法治常態(tài),地方政府與法院不能等閑視之。(胡藝)
告政府“屢告不贏”也是個問題
百姓告政府的次數(shù)多,的確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xiàn),但僅僅一起讓政府敗訴,似乎也不太正常。
據(jù)媒體報道,在判決政府“勝訴”或“駁回原告申請”的案件中,六成以上涉及土地征收,兩成左右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皢栴}”扎堆在某些領域,而在這些領域“行政訴訟”又“集中”和“扎堆”,法院審理的結果又總是“讓百姓屢告不贏”,至少不能讓人認為沒有“問題”或“風平浪靜”。換言之即使不屬于法律的公平問題,也直接涉及政策補償、政府責任和公民權利保護等外延性問題。
因此,我們不應該為所謂的“政府基本沒有敗訴”而喝彩?梢钥隙ǖ氖,即使法院大批量判決公民在行政訴訟中敗訴,其隱藏的問題和矛盾并未消彌和解決,百姓出于利益需求,在敗訴之后,未必不會采取其他途徑、乃至極端方式來解決。這才更令人擔心。(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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