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3月初,河北滄州市第一中學(下稱滄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攜帶或使用手機陸續(xù)被勸退,隨后引起熱議。昨日,滄州一中微信公號就此事件發(fā)布聲明稱,維持對12名違紀學生的處理決定。“嚴肅執(zhí)行校規(guī),體現(xiàn)了學校為大多數(shù)學生負責的擔當!保3月28日 新京報)
在任何一個高中,學生因使用手機被勸退,都不是小事,不管課堂上還是生活中,何況是12名學生因為“帶手機或使用手機”而被逐出校門,引起熱議之外還要用學校公號“廣而告之”,加上“校規(guī)、對大多數(shù)負責”的冠冕理由,權力真是任性。
義務教育段學校不能輕易開除學生,那叫“不能剝奪學生受教育的基本權利”,高中段學生的受教育權一樣要得到尊重和保護,因為未成年人接受高中教育在當今甚至關乎個體在社會的生存權,學生除非違反開放社會意義上的法律,對學生勸退不該是高中學校隨意就有的權力,學校治理也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適用所有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校,應該成為學校章程制度的上階遵循,學校以校規(guī)說事開除學生,首先要看有沒有觸犯相關法律,而這也是依法治教的應有之義。
學校開除學生的所謂“法器”即校規(guī),自己是否合法,本身就要厘清。根據(jù)《教育法》的規(guī)定,校規(guī)應該由學校、學生、家長共同來制定,因為校規(guī)牽涉多方利益,等于是各方進行博弈平衡的契約,給家長打個電話就遭致開除的校規(guī)是如何出爐的?校規(guī)章程一定要合乎程序公正,為了減少管理成本學校單方面制定使得家長、學生“被代表被無視”的校規(guī)本身就有問題,拿這樣的校規(guī)代替各級上位法,學校為依法治教樹立了壞典型,其精神法律層面的副作用將會荼毒學生心靈很久。
此事還反映滄州一中在教育理念、管理方式上的落后。在信息接受也是受教育機會的時代,上學帶手機咋就讓“冒學校之大不韙”?為了學生安全、方便出行,在小學生中持有手機都不新鮮的當下,高中生咋就不能帶手機了?怕學習分心,怕增加管理成本,這些都是堵塞辦法,有沒有在尊重教育規(guī)律前提下,在管理方法上做出更人性、更與時俱進的疏通改進?恐怕還是“唯分數(shù)論”“考試第一”的落后教育理念,讓手機在高中失去話語空間。
12名學生使用手機被勸退,還被冠以“為大多學生負責”的理由,難道“為大多學生負責”就可以對個別學生侵權?典型的“以集體的名義對個體的偽正義”,它正是權力濫用的典型表現(xiàn)!耙源蠖嗟拿x”進行粗放管理的方式其實違背教育規(guī)律,教育應該是“以生為本”、“以學生為中心”,這里的“學生”不是集體概念,而是每個學生個體,所以說“為大多學生負責”因為手機開除哪怕一個學生,都是偽命題。
高中生帶手機被勸退有多么滑稽?!校規(guī)是否合法還沒搞清,卻成了權力濫用的幫兇,依法治校的血液如何融進學校章程、學校治理的血液里,看來我們待做的工作還真不少。
胡印斌:仇和“落幕”是對“為官任性”的警示 2015-03-16 |
于文軍:拍節(jié)目用得著興師動眾、如臨大敵嗎? 2015-08-13 |
劉建國:銷毀學生手機,校園文化怎會如此暴... 2015-12-30 |
帶手機就勸退,校長有無法治常識 2016-03-29 |
學生帶手機被勸退是學校管理蠻橫 2016-03-29 |
勸退帶手機學生 學校涉嫌違法 2016-03-29 |
學校當慎用勸退的“極刑” 2016-03-29 |
勸退攜手機學生 不如定制手機 2016-03-29 |
勸退 2016-03-29 |
中國網(wǎng):手機黃禍是毒害青年的精神鴉片 2009-12-15 |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38) | 信息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11630) | 京ICP備11015995號-1 | 聯(lián)系我們:zgw@workercn.cn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jīng)營許可證(廣媒)字第185號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 網(wǎng)絡敲詐和有償刪帖舉報電話: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agustinmoren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