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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條文對“體罰”行為缺少細節(jié)認定,對老師體罰學生的處罰標準也缺少明確界定,體罰就長期處于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模糊地帶”。
近日,湖南衡陽市即將退休的鄭老師,對一名9歲女孩打耳光,導致流出鼻血,還將耳朵撕裂開了近三厘米,縫了十針。原因疑為女孩在課堂上回答不出自己講過多次的問題。此事引發(fā)輿論關注,也有網友評論,鄭老師是個好老師,自己孩子就是鄭老師教出來的,鄭老師對孩子很負責任。
把學生打傷到這種地步,在一些家長心目中竟然還是好老師,這也太吊詭了吧?要知道,不論按照教育法律法規(guī),還是基于起碼的人性情感,對孩子使用如此殘酷暴力,絕對是越過道德、職業(yè)和法律的底線了。然而,一些家長偏偏就是“是非不分”。
回過頭來,想想近年來頻繁發(fā)生的體罰事件,當事教師總會拿出諸如“師德楷模”“教育標兵”之類的身份標簽來當作體罰學生的遮羞布。而對于體罰行為,家長則很容忍,很多人都表示理解,不少人還明確支持。之于教師,則是普遍很委屈,總是喊著“動機良好”的口號來回避“手段非法”。于是,正如太多調查所證明的那樣,中國教育界普遍存在體罰現(xiàn)象。
這樣的家長和老師,就是“是非不分”。因為對一件事情做判斷,首先要進行是非判斷,再談利害判斷,然后再做價值判斷。其中,是非判斷是底線,失去這個支撐,價值也就沒有起碼的正當性。悲哀的是,在應試教育模式下,家長和老師都成了分數(shù)的奴隸,根本沒有這樣的理性常識。他們盲目、片面、偏執(zhí)地迷信“高分才是好學生”的價值判斷,“唯分數(shù)論”的價值觀讓很多家長變成了“虎媽”“狼爸”,也曾經讓這位體罰學生的鄭老師被評為“媽媽教師”。當他們被分數(shù)遮望眼,對體罰判斷也就變得“是非不分”。
更可怕的是,一邊是家長和老師對體罰抱有“隱秘的需求”,一邊是法律制度在事實上對體罰給予了默許!敖贵w罰學生”盡管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中有所體現(xiàn),但相關法律條文對“體罰”行為缺少細節(jié)認定,對老師體罰學生的處罰標準也缺少明確界定,體罰就長期處于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模糊地帶”。可以說,法律漏洞與執(zhí)行乏力,讓體罰行為越來越觸目驚心,不斷制造著悲劇。
把一個違背職業(yè)道德和違反法律制度的老師當成好老師,家長們該從“是非不分”中醒過來了。中國教育也不能再總是把素質教育掛在嘴上,而讓應試教育大行其道了。這樣的教育,不僅會讓學生失去自由精神與獨立人格,也會讓老師和家長偏離文明理性和法治常識,變得“是非不分”,最終一起成為受害者。
□單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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