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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考了671分,同樣在第一志愿填報了復旦大學,甚至還拿到了該校重慶招生組老師簽發(fā)的專家組咨詢確認書,最終被錄取的,竟然不是自己——對于家住重慶江津區(qū)云升苑小區(qū)、今年高考江津區(qū)文科第一名的18歲考生陽陽來說,這樣的結果讓她震驚了。(《重慶晚報》7月23日)
校方招生人員說你肯定能錄取,甚至還信誓旦旦簽署了“專家組咨詢確認書”;最后,別說通知書難到手,甚至連投檔的資格都沒有,如果這都不叫“誤人子弟”,還能稱之為什么?更為險峻的是,招生組還特別告訴當事考生,想被錄取要做到三點:1、不要填提前批次;2、把本校作為第一批第一志愿填寫;3、除了該校之外,建議任何學校都不要再填報。好在考生的平行志愿還是臨時起意填了一家,不然,如此高分,恐怕連什么好學校都上不了。
高校自然無須承擔太多責任,因為所謂“確認書”上也只是寫著:經(jīng)招生組專家審核,確定你為復旦大學2015年“優(yōu)秀推薦生”,推薦專業(yè):社會科學試驗班和中國語言文學類。優(yōu)秀推薦生,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shù)卣{檔線者,將擇優(yōu)錄取到上述專業(yè)(類)之一。可見,這不是一份人頭擔保的明確協(xié)議,只能算前置條件多多又語義曖昧的“意向書”。就算考生最后無學可上,校方也可以卸責。
那么,與考生簽訂類似誤導性協(xié)議,合規(guī)還是違規(guī)?
今年2月,教育部專門下發(fā)《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guī)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xié)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yè)”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遺憾的是,名校掐尖大戲仍難禁絕。就像網(wǎng)友說的,連北大清華都“互撕”去了,其他高校又豈會坐視不理?那么,這種批量印制的“復旦大學2015年專家組咨詢確認書”,是個別招生老師“自作主張”,還是心照不宣的慣例?有圖有真相,有短信有協(xié)議,教育監(jiān)管部門總不好意思“看不見”吧?
有媒體統(tǒng)計了我國近10年來考取985和211重點高校學生中的前1%尖子生的去向,在平行志愿下,2005年至2009年填報清華的占60%,填報北大的占47.3%;而到了2010年至2014年,填報清華的上升到69.5%,填報北大的上升到59.1%。如此趨勢,莫非說明中國高校招生的馬太效應日益凸顯?名校掐尖游戲越來越癲狂,“整頓高招秩序”這話還會有人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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