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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霸王條款”成過街老鼠
奚旭初
//agustinmoreno.com2016-11-17來源: 經(jīng)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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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報道,近日江蘇南京水務集團向社會承諾,將修改繳納水費違約金的相關條款。江蘇省消協(xié)認為,公益訴訟的目的已經(jīng)達到,撤回此前發(fā)起的對南京水務集團的起訴。

  逾期未繳水費,理應繳納違約金,但應該是追究合理限度內的違約責任,而不是過度濫罰。最高法對逾期付款違約金有明確規(guī)范,原建設部對水費滯納金也有規(guī)定,“水老大”自作主張設置過高違約金,明顯是“霸王條款”。現(xiàn)在“水老大”答應放棄“霸王條款”,顯示了公益訴訟的力量,也凸顯了消協(xié)的擔當。

  提起商家與消費者的關系,輿論往往都是從道義和經(jīng)營的角度切入,呼喚商家從長計議,將心比心,善待消費者;告誡商家以誠為本,贏得商機。這種呼喚和告誡,當然需要,但是事實也反復地證明,僅靠呼喚和告誡是不行的。消協(xié)代表了消費者的權益,消協(xié)的公益訴訟反映出消費者的權利意識真正覺醒了,義無反顧地維權,不屈不撓地討“說法”,才能倒逼商家遵守市場經(jīng)濟秩序和相關法規(guī)。

  此案以南京水務集團承諾修改繳納水費違約金的相關條款告終,為消協(xié)開展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樹立了一個樣本,也能促使壟斷企業(yè)公平、公正收費。此案更大的意義是告訴我們,有法律撐腰,有公益訴訟出手,“霸王條款”就是“紙老虎”。只要對“霸王條款”主動追著打,發(fā)現(xiàn)一個打掉一個,市場就會越來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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