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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錢看不了監(jiān)控,這個法律死局何解?
楊濤
//agustinmoreno.com2016-02-01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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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汝陽的常姓男子在鄭州銀行取錢時,少拿走了一萬元,這一萬元被排在他后面的人拿走了?墒,當他要求調取銀行視頻時,銀行拒絕了,到派出所求助也被拒絕。

  光抱怨是無濟于事,我們還得從法律上來分析,才能解開癥結。

  從法律上分析,這一萬元屬于他的遺忘物,他人拿走這一萬元,屬于不當?shù)美,常姓公民有權要求其歸還,在這個層面上講,這是一起民事案件;如果他人拒絕歸還,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占罪,那么,這就是一起刑事案件,常姓公民可以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但是,從銀行的角度來講,要調取銀行的視頻必須由司法部門進行,這符合銀行部門的規(guī)定,也符合維護公共利益的需要。因為,如果誰都可以隨意調取銀行的監(jiān)控視頻,那么,銀行的秘密誰來保護,客戶的個人隱私又由誰來保護呢?

  站在派出所的角度,似乎也沒有錯。因為,他人拿走了常姓公民的錢,這屬于不當?shù)美瑢儆诿袷掳讣@公安機關不好插手民事糾紛。即便常姓公民找到拿走錢的人,他拒絕歸還這一萬元錢,涉嫌侵占罪,但侵占罪也只是自訴案件,這案件由常姓公民直接向法院起訴,公安機關也不好介入。

  如此看來,常姓公民只剩下最后一條途徑,向法院起訴。但是,法律明確規(guī)定,起訴的前提是“有明確的被告”,然而,這常姓公民連誰拿走了他的錢都不知道,他如何確定誰是被告呢?當然,法律也規(guī)定公民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去調取證據,但是,這種申請一般是在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后在庭審之中,常姓公民的起訴恐怕得不到受理,他又如何向法院申請調取證據呢?

  看來這一問題是無解之題,其實也不是。關鍵要我們的司法部門積極作為和法律的修改完善。例如,當常姓公民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法院鑒于這種特殊情況,可以發(fā)出調取證據函,幫助常姓公民尋找拿走錢的人。有關司法解釋也應當明確規(guī)定,對于特殊情況下當事人無法確定被告時,法院應當協(xié)助當事人調取證據,以解公民燃眉之急。其次,對于侵占罪的規(guī)定也應當修改,例如對于侵占罪可以規(guī)定為公安機關有權介入偵查,幫助當事人提取證據,但是,是否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由當事人自行處理。如此,常姓公民向派出所報案后,派出所也可以以涉嫌侵占罪立案,協(xié)助常姓公民找到拿錢的人和追回遺忘的錢。

  估計類似常姓公民這樣的遭遇并不在少數(shù),希望有關部門能認真重視這種現(xiàn)象,加快法律的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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