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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驢友”穿越秦嶺迷路的新聞時有發(fā)生!蛾兾魇÷糜螚l例》在修訂時,擬規(guī)定組織者要提前5日備案,不備案的話,對組織者和參與者都要處罰!绑H友”穿越山嶺、攀登山峰進行探險旅游,容易發(fā)生意外,而在組織救援過程中,政府需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11月18日《華商報》)
“驢友”一旦遇險,有關部門必須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救援,造成公共資源極大的浪費。如此語境下,陜西擬將“驢友”探險寫進地方旅游法規(guī),并建立“驢友”探險備案制度,無異于給“驢友”系上了一條“安全帶”,其積極意義不容小視。
“驢友”就是戶外運動的愛好者,而登山探險是“驢友”常用的一種戶外運動方式。因為它可以擁抱自然、挑戰(zhàn)自我、鍛煉意志以及培養(yǎng)團隊精神、提高野外生存能力,所以深受青年人的喜愛。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戶外運動越來越受歡迎,“驢友”隊伍日益壯大。但“驢友”運動中多數(shù)具有探險性,屬于極限和亞極限運動,存在很大的挑戰(zhàn)性、刺激性及危險性。
因而,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成為“驢友”的,其對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以及體能、常識、技能等,均有較高的要求。但現(xiàn)實情況卻是,一些探險團隊是一群無體能、無常識、無技能的“三無驢友”。一旦發(fā)生了迷路等險情,因為缺乏專業(yè)知識和生存技能,他們會顯得驚慌失措、束手無策,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救援,后果將不堪設想。因此,立法對“驢友”探險進行規(guī)范,從源頭上規(guī)避“驢友”的任性行為,確實很有必要。
換言之,“驢友”探險須備案,彰顯生命至上。事實上,這是以立法形式對社會提出警示:做“驢友”存在一定風險,公眾要謹慎為之。如果要參與登山探險之類的戶外運動,最好找專業(yè)人員帶領。更重要的是,自身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知識、生存技能、心理素質及充沛的體力。還有,戶外運動有許多種,不一定非得選擇充滿風險的運動方式,要做自己能力范圍內的事情,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要懂得放棄。畢竟,安全第一,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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