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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零團費”被宰,說好的記性呢?
//agustinmoreno.com2015-09-24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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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回饋客戶,陜西咸陽一汽貿公司為客戶組織港澳游,聯系到咸陽國際旅行社后,一行43人17日坐上航班飛離了咸陽。然而,這些游客卻在19日遭遇了強制消費,“我們被導游帶入一家珠寶店之后,大門便關閉了,直到3個小時之后,所有人都買了東西才放我們離開。”(9月23日《華商報》)

  在表達了義憤填膺的氣惱之后,須知,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零團費旅游團。

  關門,放惡導,逼購物,不買不走——強制消費的戲碼,大抵都是這個樣子。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頭。買了東西回來投訴,也是不得已的選擇。最典型的例子,是今年“五一”小長假期間,一段近5分鐘導游辱罵游客的視頻瘋傳網絡,女導游用“臉都不要”、“騙吃騙喝騙旅行”、“會遭報應”等激烈言辭辱罵并威脅游客,然而數分鐘里,沒有一名游客打斷或者表達不滿。事后的整頓或懲戒,固然契合程序正義,“無辜”的游客,果然就不該承擔絲毫的風險成本?

  零負團費的亂象,是個老話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從制度設計來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旅游法》,都明確要求“旅行社安排導游為團隊旅游提供服務的,不得要求導游墊付或者向導游收取任何費用”。2013年底,國家旅游局還專門發(fā)布《關于嚴格執(zhí)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條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堅定不移地取締“零負團費”等違法經營行為。此后,各種專項治理也隔三差五來一回,未曾停歇?蔀槭裁,“1塊錢游港澳”、“200塊錢玩轉北京”等低價游仍是風生水起呢?

  人性之貪、僥幸之念,恐怕也沒有反思與譴責的豁免權。

  先來看一組數字:國家旅游局日前公布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旅游業(yè)逆勢上揚,旅游消費總額創(chuàng)歷史新高。上半年國內旅游人數20.24億人次,同比增長9.9%;拉動國內旅游消費1.65萬億元,同比增長14.5%。在這樣的背景下,旅游成為日常消費的新常態(tài)。有錢有閑的游客,如果說前些年還容易受到信息不對稱的坑蒙拐騙,那么,今日明知火坑還要往下跳的勁頭,顯然就是心存“萬一”執(zhí)念、等著天上掉餡餅的瘋癲。一方面,不合理低價團鬧出的緋聞不絕于耳,受辱罵、被甩團、遭滯留司空見慣;另一方面,各種旅游提醒及政策法規(guī)也頻仍發(fā)布,白紙黑字的合同更不可能當真不知情——為了貪小便宜而心甘情愿挨宰,雖然權利救濟不可剝奪,總不能裝傻充愣扮“終極無辜”。

  整治旅游市場,這不僅僅是職能部門的事情。公權固然要跌宕陰霾、掃除亂象,對于消費者來說,起碼的理性與智慧,也是不可忽視的市場力量。市場機制的成熟與完善,政策法規(guī)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內生的秩序之力、規(guī)則之力,化為澎湃的軌道正能。就像我們常說的“用腳投票”:生產經營者出事兒,如果消費者不能“長記性”,并以交易倒逼事主“長記性”,每個市場主體如何能對公平正義心生敬畏與信仰?

  罵完監(jiān)管與旅行社,反思游客的任性與貪婪,也是不可忽略的功課。旅游市場如此,食品安全領域如此,一切市場交易,概莫能外。權力的歸權力,記性的歸記性,云譎波詭的市場,才能真正河清海晏。(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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